第237章 废除海禁的初步构想(5 / 8)
师,而就地变卖;对市舶领域内的违令、犯罪行为实施严厉打击,遇朝廷大赦也不减刑免刑。
反正从朱雄英的角度出发,他觉得这一套东西完全可以拿过来用,有些看起来可能存在隐患的条例,只需要在实践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稍加修改就行了呃,如果他没猜错的话,也有可能在条例颁布后的南宋时期就已经修改完善的差不多了。
“《元丰市舶条》推行之后效果卓绝,宋时广东转运副使孙迥曾言‘臣昨奉委推行市舶法,臣以海舶法弊,商旅轻于冒禁,每召贾胡示以条约晓之,故海商争相公凭、来往如织,外国商使来者相继,盛况俨然’,若是殿下有志于解除海禁,又不想海贸彻底失控,完全可依据此法,再加上建炎南渡后南宋修订的法条来制定出大明的市舶司法律。”
解缙缓缓而言,显然是对此有准备的,或者说,自从因为殿试上的海禁对策被发配以后,他就看了很多这方面的资料,这个年代虽然找资料不方便,但解缙还是在蓝田县就力所能及地搜寻了,而文渊阁和旁边文库里的藏书,也给他深入研究海禁问题提供了很多参考资料。
等到朱雄英大略翻完以后,解缙又给他介绍了一下市舶司本身。
根据解缙的介绍,朱雄英已经明白了,在宋代的时候市舶司的职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出海许可,也就是《元丰市舶条》里提到的根据商人所申报的货物以及船上人员及要去的地点发给公凭(出海许可证);其二是海上检查,也就是海上缉私船派出士兵登船抽查,防止夹带兵器、钱财、女人、逃亡军人等;其三也是最重要的职责就是抽取关税了,市舶司起到了海关的作用,对回港船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抽分制度,即将货物分成粗细两色,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这实际上是一种实物形式的市舶税。
“那在宋朝时期,市舶司能收上来多少市舶税?”
能搞到多少钱,才是朱雄英最关心的问题,毕竟现在无论是造风帆战列舰还是其他大计划,都面临着严重的缺钱问题。
而朱雄英知道海贸这件事赚钱,也知道下西洋能赚多少钱,但民间海贸能带来的税收,就了解的不确切了。
“殿下问的是一地的市舶司,还是全国的市舶司加起来?”
“自然是全国。”
解缙对此胸有成竹,侃侃而对道:“北宋共有四大市舶司,即京东东路市舶司、两浙路市舶司、福建路市舶司、广南路市舶司,而四大市舶司下面又有九小市舶司,这些大小市舶司的总市舶收入达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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