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 0492.最后的筹备(2 / 4)
书很是满意。
其实,宁子墨自己对于这样的架构也很是满意。
经历了前世的桎梏,他痛定思痛不再对资本放纵。
无论是彼得·蒂尔引入的红杉资本,还是资本流通市场的股票和员工以及高管持股,宁子墨一早就规定了abc三层的股票权益。
除了决策层持有最高投票权的b类股票外,红杉资本将获得同股同权的a类股票资本,而员工持有的股票将享有同股同权但不具备流通性。至于流通市场的股票,则全部都是c类的流通性同股同权的股票。
这是福特公司于1956年上市时候采用的保护大股东,歧视小股东的双层股权结构。而前世的谷歌,更是把这两层结构玩到了极致变成3层结构。
这三类股票面值相同,但是投票权不一样。
a类股票,每股一个投票权上市卖给公众;
b类的股票,每股有10个投票权并不上市流通;
c类员工股票,美股一个投票权并享受收益,只是它不能在世面流通,并且投票权归属于公司高管。
目前b类股票仅只有宁子墨持有大部分股权的离岸公司--胜利投资,以及路奇、kaltix三人组持有。
虽然目前b类股票仍旧没有被稀释太多,但三层股权架构,以及c类员工股票的投票权归属,注定会保障必应高层在未来某天因发展需要被稀释了多过持股比例后,仍旧能通过20%的股权持有占据65%以上的投票权!
这对于公司未来方向的发展决定,将会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说起来,宁子墨并不想让必应上市。因为必应创立的第二年就已经开始赚钱,更何况到了2007年必应的年盈利就已经达到161亿美金,而净盈利更是达到40亿美金之多。
上市有很多麻烦,但是由于硅谷的传统,员工是必须要有股票期权或者直接股份奖励作为薪酬。而那些低级员工持股之后,持股人数超过法定限额就必须以公众公司的身份公开财务资料。
为此,宁子墨不得不在股权结构上提前下一番功夫。
三层股票架构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来达成建设的。
至于会否侵犯小股东的权益?
美国不是自由国家吗,划定一个公司的规则不也是一种自由吗?
想到这里,宁子墨就补充到,“我们需要保证在上市流通前用三层股权结构稳固公司决策层的决定性,毕竟,在互联网发展的未来方向上,必应从来都是走在前边的。
未来的全流通领域里,如果我们拿不到决定权,这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方向造成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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