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篇(1 / 8)
去年九月,我应一位笔友之邀,去cd参加一个笔友会,参会的大都是网上写手,是我那位笔友从他的不同的群里拖来的,我是刚入群不久就受了他的邀,也不明就里,想着既是笔友会,与会的必也是才俊风雅之士,多认识几个倒也无妨,就应着去了。
待到了cd,与那班笔友见了面,却大失所望,才俊一时看不出,风雅根本就不沾边,更有几个年青人自大到狂妄无止境,不断絮叨着自己写出了何种了得的作品,己到了几百万字等等之类,其中有一自称少侠的九零后年青人,大谈他的旷世新作,叫什么《碾压八零后》,并道这部书堪与《红楼梦》相媲美,引得一帮八零后大喷唾液,有一颇坏的女生便当场出题考那少侠,取一副纸笔让他写出“按部就班”这四个字,那少侠就把个“部”字写成了步伐的步,引得哄堂大笑,他也涨红了脸,大喊不屑这种八股文,坏女生回道,这不是八股,只不过是基础语文,语文都没学好,还写作?少侠羞恼不过,甩门而去。我见这帮人闹闹噪噪的,也不知算是意气风发,还是浮躁满溢,总之和他们很不对味,就一直坐在角沉默。
大概是反差过大,我的沉默引来了一个人的注意,就过来和我打招呼,我见那人的年纪绝不是八零后,也不太像七零后的人,一问,才知是六七年生人,却是一位老大哥。他他姓徐,也不名,只告诉我他的笔名,叫老树,还问我听没听过,我入这圈子时间不长,被奉为大神的倒是听过几个,其他的就所知不多了,却因顾着老树的面子,于是就尴尬地一笑。他便也会意地笑,他曾写过三部长篇,有几百万字,都是盗墓题材的。我很艳羡地,盗墓是个久热不衰的题材,追读者众多。他摇头,写的人也太多,而自己又懒得搞推广,写的那些文字全给淹没了,几百万字,只赚到几百块钱。然后脸上浮上一层苦笑,垂头叹息。既而又问我是写什么题材的?我是历史,他眼睛一亮,再问我的作品,我却也回以苦笑,,正在写。他微一愣,便兴致勃勃地对我,写历史不能太古板,不必每写一事都要有史料佐证,那样写出来的东西不洒脱,没人看,最好是加入一些穿越、言情、玄幻类的东西进去,往修仙上写最好。我耸耸肩,点点头,表示是听进了他的话。随后,他就开始对我讲起他的工作,原来,他在市博物馆工作,专门负责破损文物的修复,也经常随同考古队去开挖古墓。
“怪不得你写盗墓,原来你本人就是盗墓者。”我调侃他道。
“考古挖掘和盗墓是有类似的地方,都是掘墓开棺,但除此之外,就没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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