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八 三替罪(1 / 5)
九十八 三替罪
明万历年间,河北唐县封家村,有一富户姓封名浦,其年近而立方得一子,取名封畅。封畅英俊,眉清目秀,雅望异常,貌若潘安,当地首位美男子也。
封畅年近弱冠之时,夏一日,进山郊游,本风和日丽,忽天色骤变,狂风暴雨至,电光闪闪,雷声滚滚,其速入一山洞避之。此时一霹雷至,声震天地,山石崩起,乱石从洞口上滚,其猛见一白狐倏然蹿入,若不上前援之,白狐定将被乱石砸中,其不知从何来之勇气,奋不顾身扑向白狐,将白狐压于身下。白狐得救,然封畅头受重伤,颌骨断裂之。
后虽经郎中治疗,仍不能复原,封畅于口歪目斜之丑状,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美男子此丑容,哀也!
封畅所救白狐非同一般,乃修炼欲成仙之狐也。彼时白狐正欲飞升之关键时,忽遭雷劫,亏封畅及时救之,方脱险。然封畅遭乱石砸中,后家人上山见其倒于血泊之中,白狐早已无踪矣。
封浦虽富豪,家有良田华屋,然其独子封畅遭毁容,其丑无比,何家女愿嫁之?封畅年近而立,仍不能成家,封家欲断香火,封浦盼孙心切,为此焦急而夜难寐之。
一日,封浦进城赶集,入城门之时,见城门侧贴有悬赏缉拿江洋大盗之告示,其灵机一动,计上心头。其归之,亦学此法,于自家大门外贴一告示,上书:因封家公子封畅长相丑陋,难以成婚,现只征同居者,女方五官端正,年岁相当即刻,有愿与封畅同居,为封家生子者,应之生子后,赏银一百两,去留可随其任之。
重赏之下必有应者。城中有一女,名唤香兰,及笄之年,家碧玉也。其父早亡,与母相依为命,家境贫寒,以浣洗缝补衣服为生,颇为艰辛。现其母身患重疴,无资求医,正愁苦之时,闻此告示,愿舍身以应之。
香兰携其母至封家,冯浦见香兰年轻貌美,正合征之条件,大喜。然香兰附加一条件,即允其母居于府中,并为其母治病方可与封畅同居。冯浦欣然允之,即刻为母女安置妥当,并请郎中为其母诊病。
当夜,香兰与封畅同床共枕。香兰早闻封畅貌丑,殊不知其丑无比,毫无人样,香兰恶心欲呕,不敢直视,其闭目一夜,任封畅耕云播雨,熬至天亮,速穿衣避之。
次日夜,封畅欲与香兰再度云雨,香兰拒之,言己只为生育而来,昨夜已同床,若再为之,需待一月后,视妊娠否而定之。
冯浦知其儿丑,香兰拒之有理,情有可原。香兰只应生子,未应婚,焉能让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