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 文章的定势(2 / 4)
铸造器具成型一样,在这期间的每一道工序,必定都需要极其专业的各司其职。尽管书写文章尚没有达到模范制器那样一种严格界定和鲜明限制,但是在文学创作中间,却有着同以样的规范形势和艰难历程。
在文化事业当中,凡博学多识者,一旦融会贯通了文章的各种体例的格式要求,那么也就有可能居高临下,具备了统摄全局的能力,进而针对无论中正雅致还是奇巧淫乖的素材需求,完全有可能达到急缓进止,并且书写表达的恰到好处。所以,凡是真正具备了这样一种能力的作家或作者,面对一些在刚健柔韧性质上完全不同样式的写作诉求,也一样能够随机应变,并且懂得适可而止;尤其像一些平素推崇精致典雅,特别是极其厌恶华而不实的作者和作家,他们一样能够达到兼容并蓄,并还能够避免偏颇极端。如果追问其中的道理原委,这如同夏朝的一个传一:有一个人极力夸赞自己制造的弓,天下无双;另外一个人特别自信亲手做的箭,无所匹敌。但是,只有将他俩的弓和箭合在一起,才能产生显而易见的实际功效吧。因此,《诗经》之所以将周雅与郑声共同存在,正因为他俩的貌似势不两立,其实只有融为一体,才是人格百态和情志万象的真实反映啊。否则,像众所周知的楚人自相矛盾故事一样,似乎制作工艺已经登峰造极,然而集中到某一个人身上,只能偏执一端,而不可能两全其美。另外,文章篇籍之所以要求本末奇正,并必须兼容并蓄。其根本原因和实际用途,就在于只有区别对待,才可能审时度势,也才能够避轻就重,有的放矢。这就如同音色分宫商,而颜色有朱紫,只有通过参照比较,才能凸显个性而更加鲜明,唯有因势利导,方能克谐达功。
纵观文章书籍之中,若分析罗列“体”与“势”之间的大致关系,譬如“章、表、奏、议”是以典雅为标准;而“赋、颂、歌、诗”则视清丽为模范;如“符、檄、书、移”必定突出鲜明果断;而“史、论、序、注”则要显著核心重点;再者“箴、铭、碑、诔”应是恢弘深远意义的标杆;而像“连珠、七辞”属于艳丽乖巧形式的代表。通常情况下,一旦遵循了上述不同题材的体例格式,也就决定了写作中必然要把握准确的气势风格。由此,才有可能于变化之中有的放矢,进而收获马到成功的效果。事实上,在具体事例中间,尽管文体定势难免出现牵强附会、矫揉造作的芜杂乱象,但是这些情况如同五光十色的织锦,无论花色多么绚丽多彩,其真正的价值还是在于构成的根本质地和工匠能力吧。若稽查例举,像桓谭(东汉哲学家、经学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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