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友情万岁~(5 / 5)
年以下有期徒刑,50万日元以下罚金。
律师告诉店员如果继续追究此事,超市报警情况容易复杂化,相对而言开除还是比较好的结果。听罢此话店员不由出了一身冷汗,觉得事情远非那么简单,赶紧放弃对超市追究,并对超市处理感到些许理解。
是的,近年来日本经济不好偷摸较多,其中多是老年人。20xx年日本65岁以上偷摸案件有28000件,大多发生在超市。由此日本超市管理越来越严。
那么日本超市为何规定店员不得带走超市垃圾呢?主要原因有三点:1、业绩管理的需要。
日本超市每天入货与出货有着严格要求。对于超市来,最佳管理状态是每天入货与出货大体平衡。日本超市大多都是联锁。由此总部对各店每天入货和出货要精确计算,反复考虑。
超市规定没销出去过期商品,必须作为垃圾处理,实际是要求超市经理尽可能将所有商品销出去,并将此作为经理考核指标。对于过期垃圾商品,超市总部管理严格,高价值要装箱送回总部予以核销。低价值不能装箱送回总部核销的,总部也要抽查。过期盒饭等虽不能装箱送回总部核销,但超市经理也要记录备查后才能扔入垃圾箱中。
2、阻塞漏洞的需要。
日本超市规定不准店员带走垃圾商品,还有一个目的是阻塞可能出现的漏洞。如不做此规定,可能增加人为产生商品垃圾数量,使本来可以卖出去商品被作为垃圾带走。另外有时也不好区分店员带走物品到底是垃圾还是商品。
为减少商品垃圾数量,对于一些即将过期商品,日本超市普遍做法是打折处理。尽管超市规定不准店员带走超市垃圾,但超市允许店员购买打折商品并持票将商品带走。
3、食品安全的需要。
日本有些食品的日期管理比较严格,如河豚鱼生鱼片等。过期后一旦食用容易导致食物中毒并追究超市的管理责任。由此只能作为垃圾处理。
日本超市规定宁可将过期盒饭等扔掉也不准店员带走吃掉作法,看来有点不近人情,但增加了店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使店员无时不刻在考虑,如何使超市入货与出货达到平衡,减少浪费降低超市经营成本,总的来反而达到了节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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