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友情万岁~(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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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钱。心:我男朋友杜秋给那个被撞伤的杨芊惠的医药费都一万五千多元钱呢。

杜秋的一些朋友,也觉得市里面奖励5000元钱是少了一些。

为什么不多奖励一些钱给见义勇为的杜秋呢?那样,看到偷,会有更多的人去抓呀!见义勇为的行为在社会上也会有更多的人去……

不是要让社会更加的和谐吗?!

市里面精神文明办的人,也知道杜秋的见义勇为行为,让他损失了一万多元钱。但他们是有规定的。奖励见义勇为的人,最多也只有5000元钱。

“奖励钱多了,见义勇为的性质就变了。”这是市里面精神文明办的一个领导的。

杜秋觉得那个领导的对。因为他的见义勇为的行为,是他的一种不由自主的……

这天,唐云在网上看到……日本超市为何不准店员带走垃圾。

那是前不久,一中国游客在北海道超市购买冰激凌并在店内吃了起来。店员示意其到外面吃,中国游客误以为让他滚出去,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中国游客将店员打伤被逮捕。

所以出现此情况,客观在于中国游客不太了解日本国情及超市规定。日本超市原则上是买东西地方,不是吃东西地方。如果在超市随意吃东西,超市很难分别该东西是客人的还是超市的。由此日本大超市都会在收银台外划定一块吃东西区域,超市只要条件允许,也会在超市门外准备长橙,供顾客吃东西使用。

日本超市不仅对顾客有规定,对店员也有规定。如店员不得带走超市垃圾等。

日本是个垃圾管理非常严格国家,扔垃圾不仅要付费,还要按规定日期扔。对很多家庭来如何处理垃圾是个头疼问题。然而日本超市规定店员不得带走超市垃圾,这是怎么回事呢?

不久前日本某超市工作人员,看到超市过期盒饭被当作垃圾处理后很心疼。捡起一个盒饭准备回家作夜宵。被经理发现后制止并将情况上报超市总部。总部得知后迅速决定将店员开除。

该店员生活比较困难,捡个盒饭没吃成还把饭碗丢了,觉得非常窩火。找律师询问过期盒饭可当作垃圾处理,为何不能带回家吃到肚里。

结果律师告知他,问题关健还不在于该东西是不是垃圾,而在于垃圾所有权属谁。超市盒饭即使成为垃圾,在垃圾车没有拉走之前,按日本有关法律规定其所用权属于超市。你如果没得到超市同意将垃圾盒饭擅自拿走属于盗窃性质。根据日本刑法235条规定,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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