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二)(36 / 48)
‘彼此已经见面,不敢烦劳尊驾前来,谨辞谢。‘宾:‘某人卑微,不敢求见尊敬的主人,只是希望将雉奉还给将命者。‘主人:‘某人昨日已经拜见,不敢再劳尊驾,故再次辞谢。‘宾:‘某人不敢以还雉之事惊动您,所以再次求见将命者。‘主人回答:‘某人一再地推辞而不能得到您的允许,敢不恭敬从命?‘得到主人同意后,宾执挚入门,主人向宾再拜后收下挚。宾出门。主人送宾到大门外,行再拜之礼。
至此我们可以发现,古人执挚相见,不过是借此表达内心的敬意和忠信的一种方式,其中丝毫没有猥琐的动机。士以德行相交,而不以钱财衡量友谊。惟其如此,受挚的一方在次日就将礼物奉还对方,否则就有贪财之嫌,真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在人际关系日益商业化的今天,动辄以礼物相赠,送礼者表面上客客气气,内心却是希望对方给予某种方便,全无诚敬之心;受礼者则认为,以权受礼,天经地义;礼物的授受,已经完全变了味道。
礼尚往来的传统,在近现代社会依然残留着,这里有一个广为人知的例子。1925年,清华大学为决定延聘王国维先生为国学研究院导师。最初,以校长曹云祥的名义,给王国维先生寄送了聘书。吴宓先生认为,对于像王国维这样的大师,以一纸聘书相邀,是不郑重、不诚敬的表现。所以,吴宓先生亲自到王国维先生家中,行三鞠躬之礼,然后转达校长的聘请之意。王先生见其执礼甚恭,决定应聘,并在不久之后,到吴宓先生家回访。王国维先生熟知传统礼仪,故处事非常得体。
士与士平等相待的原则,可以引申到大夫与大夫、诸侯与诸侯、国与国等各种关系。从《左传》可知,春秋时期,国与国的交往,同样遵循着平等的原则。在当今的国际外交事务中,国与国的对等,是世界各国交往的准则之一,例如A国总统出访B国,B国总统必须在适当的时候回访A国,彼此所受到的礼遇也是对等的,而这一原则,我国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确立。
三、士、大夫、国君交往的杂仪
《士相见礼》除了记载士与士相见的礼节之外,还记载了由此推及的士见大夫、大夫相见、士大夫见于国君等仪节,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贵族阶层的交际礼仪,下面略作介绍。
士与大夫的身份有尊卑之别,因此,彼此见面的礼仪也有所不同。士初次拜见大夫,大夫不需要到门外迎接。士到来后,只要在他进门后行以一拜之礼即可。士告辞时,大夫以再拜之礼送别,但不必象士相见那样送到大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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