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智慧的城市(4 / 5)
揭开abs面纱:企业资产证券化分析框架思考
一、揭开abs面纱:企业资产证券化分析框架思考
在路演时经常被问及关于交易所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分析方法,日益丰富的基础资产类型和交易结构推动了资产证券化的大发展,但随之带来的分析困难也逐渐成为影响投资决策的不利因素。本文是我们对交易所企业资产证券化分析框架的初步思考,供投资者参考。
1、基础资产和交易结构日益丰富导致投资分析困难
2014年11月,证监会将资产证券化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并对基础资产采取负面清单管理,2015年交易所企业资产证券化出现了跨越式发展,根据wind统计,2015全年共发行189期,规模总计1,亿,发行期数和规模分别比2014年增长575%和%。
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交易所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种类也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出现了保理资产、购房尾款、两融债权、物业费、学费、信托受益权等新型的基础资产类型,这在某种程度上验证了“有现金流就能证券化”的名言。交易结构方面,也出现了双spv架构的证券化产品,通常有“专项计划+信托”或“专项计划+私募基金份额”等形式,主要运用在于不动产投资相关的证券化产品中,如中信华夏苏宁云创项目。
但是日益丰富的基础资产类型和交易结构也带来了投资分析的困难,基础资产是什么?风险在哪里?怎么看待现金流的测算?破产隔离效果如何?出不出表?这些都是投资者比较关注的问题,但是由于缺乏系统性的评价方法,这些问题的答案并不是轻而易举就可以获得的。与传统的债券和银行间信贷资产证券化(尤其是clo和rmbs等基础资产同质性较高的产品)已经具有相对完整的信用分析框架不同,交易所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仍然缺乏体系化的分析框架。
2、揭开abs面纱:投资分析三部曲
在公司法中有个“揭开公司面纱”(piercingthecorporateveil)的法律术语,也称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disregardofcorporatepersonality),所谓公司面纱,是指公司作为法人必须以其全部出资独立地对其法律行为和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与其股东具有相互独立的人格,当公司资产不足偿付其债务时,法律不能透过公司这层“面纱”要求股东承担责任[1]。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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