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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啊,不管他,没出大事就好,”说着从裤兜里拿出一张纸,“看看我写的怎么样?好家伙,累得我脑子疼,将来出去了得好好请我喝上一场,光资料就查了一个多小时呢。”
我顾不得多说,连忙展开那张纸,胡四的字写得很漂亮,密密麻麻排满了纸面。我不得不佩服他抓理的能力,上面说,首先这个案子最大的漏洞在于没有被害人的证人证言,《判决书》上说被害人叫“客人”,那么这个客人叫什么名字?为什么没有他的证言?其次是没有作案时的凶器,《判决书》上只是说“杨远掏出凶器”,那么这个凶器在哪里?是否作为呈堂证供?当时在场的饭店老板和一起喝酒的牛玉文起码也应该有询问笔录的,可是他们却没有。本案所列的证据是李俊海的证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某条第某款明确规定,同案被告之间所做的供述不能互相作为证据……我反复看了几遍,心里渐渐亮堂,是啊,即便是我真的参与了抢劫,那么受害人在哪里?没有受害人就这么判了我,这明显是违法的!我的眼前突然像开了一盏灯,亮得让我发晕。当时,我想不了许多,一个劲地给胡四敬烟,激动得几乎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胡四抽着烟,面相矜持地对我说:“兄弟,也别高兴的太早了,该做的努力还是得做。”
我说:“我多抄几份,不停地往法院发就是了……”
胡四打断我:“那还不够,必须跟李俊海取得联系,让他也写。”
我皱紧了眉头:“我不想见他,他爱怎么地就怎么地。”
胡四叹了一口气:“的心情我能理解,可这不是‘治气’的地方,跟他有什么利害冲突应该回到社会上去解决,在这里首要的是联合起来,想办法早点出去。想想,这边申诉了,他那边不知道,将来法院调查的时候,他还是按原来的那样说,一口咬定参与了,而且,万一真的找到受害人,受害人又被……这个我不敢说——做的这一切努力还不是白搭?”
我的心很乱,搞不清楚胡四说的在不在理,就那么傻坐在那里,大口地抽烟。
胡四也不说话了,在我眼前来回溜达,外面的雨下得更急了,沙沙作响。
闷了好长时间,胡四站住了:“兄弟,好好想想,此一时彼一时啊。”
我把烟踩灭了,抬头说:“四哥,我听的,帮我打听打听李俊海在哪里。”
胡四嘿嘿地笑了:“这不成问题,哥哥的‘职业’很自由,在哪里我也能找到他。”
我说:“就这样吧,找到他就让他来见我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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