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调查、第四章寻乌的旧有土地关系(5 / 20)
。小的有二三石租的,乃是很小的小桥。
路会不多,会田也少,全县不过十大几个(十五个以上叫十大几个)路会,每个路会不过收七八石谷。为什么桥会发达路会零落呢?因为路烂了修补易,不修补也不至于完全不能走人,桥则不然。
粮会也少,全县不过几个,如篁乡的严姓,大田的梅姓,车头的邝姓,吉潭圳下的刘姓,各有一个,各有些田地。多的如车头邝姓粮会有五百石租的田,原是“军田”,现充粮会。粮会的作用是代替一族人完粮,抵制政府向族内各家迫粮。各方敲榨,各人不利,故斗钱成立粮会,或由各小公出钱斗成。有了粮会,法警只找粮会一处,免得各家受害。没有粮会呢?法警来了,脚钱多过粮钱,逾限不完要算利息,利又非常之重,因此起个粮会。粮会起始钱也不多,也是逐年放利积起来的。
总计公益方面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四,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十。
(四)个人地主a.大地主
以上说了公共地主部分的土地,再说个人地主部分的土地。个人地主土地在全部土地中占百分之三十,比公共地主土地要少。个人地主土地中又以小地主(收租不满二百石的)土地占大多数,中地主(收租二百石以上但不满五百石的)土地次之,大地主(收租五百石以上的)土地最少。
全县共有八个头等大地主,如城区的刘土垣,篁乡区的罗含章,南八区的谢杰、邝文荣,双桥区的梅洪馨,兼三区的潘明征(绰号“屎缸伯公”),澄江区的林朝官、王菊圆,收租都在于石以上。其中最大的算“屎缸伯公”,他是兼三区的项山堡人,连田地、房屋、山林、牲畜及他在吉潭圩上开的药店、杂货店,共计价值三十万元,田地收租一万石左右。他是全县豪绅的领袖。民国初年他的第三个儿子潘梦春(是个文理不通的脚色,没有考过科举,也没有进过学堂)做过县财政课长(国家财政)。民国六七年他的大儿子潘奕仁(是个秀才,粗通文理)做过三年县财政局长(地方财政,管理考棚、宾兴、牛捐、赌捐、护商捐等款)。民国十三四年潘梦春又做全县保卫团总公所长,统辖七区保卫团,全县实权都在他手里。他在总保卫团任内为了要钱用,同时北洋军阀邓如琢[27]部队到县要军饷,发了许多纸票,使用了几个月,被一个中地主叫赖翱虚的在省城一状告了他,才停止了。民国十五年国民党势力来,他就失势,但他立即和原来带资产阶级色彩的、这时已经和地主妥协了的新寻派结合,当上了国民党县党部委员。今年三月豪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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