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调查、第四章寻乌的旧有土地关系(4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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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百分之二十。

c.政治地主

又分二类,一是考棚、宾兴、孔庙、学租一类属于教育性质的,一是桥会、路会、粮会一类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

县城的考棚田收得六百五十石租,经手的豪绅“吃油饼”吃去一百八十石,交出四百七十石与考棚。考棚田的来历是前清时候修建考棚,大地主捐了许多谷子,建筑余款,置买田地,作为考棚年修经费。起个“尚义祠”,把那捐款大地主的姓名写在木主上,捐多的主高,捐少的主矮。

宾兴田的来历也是地主捐起的,田散在全县各堡,多数仍由原主管理,年交收获之五成与县城宾兴祠。宾兴祠在各堡设有分局掌管田产。田产的用途是作为乡试、会试的路费及中了举人、进士的奖赏(主要还是作为乡试路费和乡试奖赏),奖赏的别名叫做“花红”。县宾兴祠年可收千五六百石谷租。乡试(省考)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举行。每届寻乌试考的一百多人,每人路费二十四元,中了举的有花红百多元。宾兴祠内有百几十块木主,写的都是出捐的豪绅们的名字。科举废后,凡在赣州第二师范毕业的,每人发参观费三十元,使他们好往江浙一带参观。此外,往外国留学的也曾津贴过一回,一个留学日本的给了三百六十元。县城办简易师范及高等小学,即是用的宾兴祠的经费。

建筑学宫也是地主捐钱,因此也如尚义祠、宾兴祠一样,起了一个“好义祠”,纪念那般捐主。后头祀孔经费又捐了千多元,是款子不是田地。

学租是各姓地主捐集,为奖励本姓考功名的子弟的,姓姓都有。如篁乡古姓有学租一百石,车头邝姓有二百多石,至少的也有几十石。此外城区有“薪水会”,各区也有。各区普遍地有“文会”,性质同是奖励取功名,但系一种地方形式,由几姓或一区集合起来的。还有篁乡古姓某地主(古柏的祖父)捐出一百石租起个“尊育堂”,却是奖励全县读书人的,算是一个特别形式。

总计教育方面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四,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十。

至于公益性质的桥会、路会、粮会的土地,数亦不少。不但大桥、长桥有会,村落小桥也往往有会。有会就有田,都是地主、商人捐起的,目的是修理桥梁。起始钱少,逐年放债堆积起来成了大数,置买田地。每年十二月算数、敬桥神,名之曰“做桥会”,捐主都来吃一餐,吃了之后还分猪肉,所以桥会实在是个剥削机关。桥会大的有八千元,田产每年收租五百石,那就是留车的浮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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