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2 / 5)
支配。
2.含义:依据门第高下来品评人才,选拔官吏。
3.标准:门第出身。
4.特点:依靠门第选拔官吏,世家大族子弟依靠门第即可步入仕途;真正有才学,但出身低微之人,很难在中央和地方出任高官。
(六)隋唐以来:科举制
1.背景:隋唐时,世家大族日益衰弱,庶族地主崛起,并要求冲破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国家统一也要求把选官权力从地方集中到中央政府,以加强中央集权。
2.含义: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吏。
(1)隋唐时期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
(2)宋朝科举制的发展。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严格科举考试程序;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科目;实行糊名制;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王安石变法改革科举,废除死记硬背的明经诸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等。
(3)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变化。为严厉控制士人的思想,明朝实行八股取士制度。20世纪初,由于国内形势的剧变,封建科举制度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
3.标准:才能(主要是考试成绩)。
4.特点:中央用考试方式选官,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
5.意义:有利于打破贵族特权,扩大官吏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把选拔人才、任命官吏的权力集中到中央政府,加强了中央集权,并为历朝沿用,影响深远。
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影响
1.有利于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转。在先秦时期,维护了宗法制为核心的奴隶制政治体制,保证了贵族政治、经济的特权和王权的正常过渡;在封建社会,维护了封建皇权至高无上和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保证了封建统治制度的正常运转。
2.有利于维护国家的“大一统”局面。从中央政权体系看,通过选官制度,选拔效忠于王朝统治者的中央官员,保证了王朝统治;从对地方官员的选拔和任命看,有效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更加有效地治理与统治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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