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 雍正(5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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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年,山西、湖南、浙江等省就革掉许多这样的官员。在湖南,州县官65人在一年之内就革除了30多人,个别省革除十分之九。清除败类对纯洁官吏队伍自然有很大作用。

康熙末年财政严重亏空。康熙四十八年户部存银五千多万两,六十一年仅八百多万两,存银下降这么多,原因是亏空。经查,户部亏空二百五十万两,江苏从康熙五十一年到雍正元年亏空八百一十万两。雍正元年起到九年,雍正帝雷厉风行地进行了一场钱粮大清查。规定凡是亏空,三年补齐。他组织了一个得力的领导班,由康熙十三怡亲王允祥总理事务,皇舅隆科多、大学士白潢、尚书朱轼会同办理。清查亏空首先在中央进行。亏空的主要原因是官吏的贪污中饱。雍正帝勒令贪欠官员赔偿。康熙十敦郡王允、内务府堂官李英贵家产被抄归公。地方上的清查也普遍进行。清查不力的官员,则予以调查处理。江西巡抚裴律因清查不力而被审问,查出他本身就有贪污,被参劾。对于贪官一律治罪。河道总督赵世显、经常给康熙帝写密折的苏州织造李煦等贪官都被抄了家。清查使财政好转,一年后就有了赢余,雍正末年存银增至6000余万两,同时惩治了一批贪官污吏。

下面提到雍正帝制定的耗羡归公政策也有助于官吏的廉洁。

锐意改革

雍正帝即位时已经45岁,思想成熟,对朝廷内政外交好坏方面的情况已有相当深刻的了解,哪些需继承,哪些需变革也胸有成竹。在位13年间,他继续执行先王正确政策,发扬光大;以往积弊则坚决革除,支持创新。

雍正帝的改革措施主要有:

一、“摊丁入亩”

雍正元年,雍正帝从直隶巡抚李维钧之请,实行丁银摊入田赋一并征收的原则,改变按人丁、地亩双重征收标准,减轻了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负担。到乾隆时,这一政策推广到了全国。

二、“耗羡归公”

清初沿袭明制,各地征收钱粮,加收“火耗”(碎银加火铸成银锭时的折耗,亦称耗羡)。实行中,官员任意加派,一两可加至数钱。因不在上交正额之内,官员从中任意侵贪,成为官场公行的陋习。康熙帝曾说,清官也取火耗。康熙末年,各地官员以火耗为名,肆意横征中饱,已无法限止。雍正帝清理钱粮时,山西巡抚诺眠与布政使高成龄在雍正二年奏请将该省各地加派的火耗,提解布政使司库,以二十万两补完该省亏空,除公用外,分发给地方官员,称为“养廉”。雍正帝指出,历来火耗皆州县征收而加派横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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