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黑山革新(四)恶性案件(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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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鲁国后代将要为齐国之臣了,为政不简约易行,民众就不会亲近;政令平易近民,民众必然归附。

于正之前在民事上用的便是“平易近民”之策,然而就此时来说,似乎并不合理。

经过此次事件,于正觉得既然黑山执政的根基已稳,也是时候颁布一些更加严厉的民事新法了!

于是,于正让人将那五人中参与罪行的三人押上堂来,当着他们的面宣布了惩罚措施。

于正对着三人鄙夷地言道:“今后,凡我治下发生奸污之事,皆从三人之例,施以腐刑,让他们去做个寺人。而且劳改苦力之役不得免,伤势痊愈后,继续去矿上开石。”

寺人,就是被阉割的男人,为宫中侍御之宦官,春秋时各国已经普遍设置。

【作者题外话】:修了两处小bug,前文“下士”授田的规模有改动,施展在晋国坐镇也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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