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4 / 4)
康有为是广东省南海县(广州)人,生于咸丰八年,在百日维新之时年四十一岁。他的文章很好,洋洋洒洒,下笔千言;在学术方面涉猎亦甚广泛,始则受业于朱次琦,窥见宋明理学的堂奥,继则私淑于王闿运,对公羊学派的所谓微言大义发生爱好,最后读了江南制造局与广学会所出版的若干西书译本,获得了关于外国一般情形的表面的了解。他不失为当时思想界的一个有心人。
他幼年专攻八股,由秀才而举人,其后在光绪十四年与二十一年以举人的资格向皇帝上书,第一次是单独行动,第二次是联合了六百人以上共同行动。这两次所上的书,均被“大臣”吃掉,不曾送达皇帝的案前。
第二次上书之时,他参加会试中了进士。于是他又以进士的资格,托都察院递上第三次上书。这一次,皇帝收到了,大加赞赏,叫人抄了四份,一份呈太后,一份交军机处转发各省督抚.其余两份分存乾清宫与勤政殿。
其后,直至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奉召觐见之时,他又上书五次,总计上了八次。
八次所上的书,千言万语不外乎“变法”二字。而他所谓变法,说到最后也只是“君主立宪”,以日本与英国为榜样。
光绪皇帝被他感动。朝中大臣如翁同龢、封疆大吏如张之洞、刘坤一、岑春煊、陈宝箴等,也都被他感动。被他感动得最彻底的奠如他的学生、广东新会县人梁启超。
梁启超,字卓如,号任公,于十九岁的时候(光绪十七年)到广州万木草堂听康有为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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