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3 / 4)
舱令,是隔了两天到八月初二(9月4日)才公布施行的。在这两天,公行会同怡和洋行的老板查顿作最后的调停。他们与律劳卑商量好四点办法:(一)由英国商人出面上禀帖,清求恢复贸易(对七月十二日公行的行动而言),由总督批准;(二)律劳卑于四五天以后悄悄离开广州,去澳门居住;(三)在律劳卑走的时候总督不出告示,也不下令禁止他再来广州;(四)以后律劳卑随时可来,中国官方装作不知。
这四点办法,传说卢坤颇有接受之意,但是巡抚祁塨很不赞成。于是,封舱令终于在八月初二贴了出来。
这一天,气候十分炎热。商馆中的华人仆役走光,蔬菜、水果、面包、牛肉均没有贩子送来。律劳卑与若干住在商馆的英国人苦不堪言。而且商馆后边的河面有中国兵船在耀武扬威,给他们以精神上的威胁。
律劳卑气不过,也下令给两艘英国兵船,由外海闯入虎门。这两艘英国兵船于八月初九(9月11日)开抵黄埔岛,沿途冒着炮台的炮火,但不曾受伤。少数的英国陆战队先期于五天以前到达商馆。
律劳卑在八月初六(9月8日)发表一项宣言,说中国当局开始了战争的前奏曲;又说,他将要直接向中国大皇帝控诉两广总督的欺诈而背信的行为。
卢坤于是也在八月初九下训令给公行,作为对律劳卑的答复。卢坤说,英国固然不妨派一个“夷目”(对华商务总监)来替代以前的“大班”,中国也有权继续执行那凡是洋商的禀帖必须经由公行转呈的老规矩。而且中国官吏照例不得与洋人来往,除非接待“贡使”或礼貌上与典礼上的访问。英国政府并不曾将任命律劳卑的事正式通知中国政府,律劳卑也不曾携有证件。律劳卑贸然来到广州,要与总督通信(而且要约期会面),不肯容许总督等待奏准皇上,甚至公然调兵、调兵船、携带武器,闯入中国国境,向中国炮台开炮,干犯中国的法律,是不对的。
卢坤在训令中强调:他麾下有成万的兵,很容易歼灭律劳卑的武力。
为了稍许给律劳卑一点颜色看看,卢坤又下令将公行中的“英商保人”通事,与某一艘被认为是夹带了律劳卑来广州的商船的掌舵,一齐逮捕下狱。
公行的人,依照中国当时的法令,不得不担负一切洋商行为的责任。所以,最倒霉的便是他们,最热心于转圜的也是他们。他们再三苦劝律劳卑让步。
律劳卑自从被“封舱”以来,便得了病;到阳历9月9日又染了疟疾。于是,在9月l4日表示可以离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