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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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胤祥是一个忠心、能干而不要钱的好官。

次于胤祥的,是鄂尔泰与张廷玉。鄂尔泰是满洲镶蓝旗的旗员,姓西林觉罗氏(不是爱新觉罗氏),可谓与皇家同族,而不是宗室。他的高祖父屯泰率领汪钦地方七个村庄的女真人归附努尔哈赤,作了牛录额真(佐领),曾祖父图们在皇太极之时对明军作战阵亡于大凌河。他本人在康熙三十八年考中举人,在康熙四十二年袭封佐领,在康熙五十五年当了内务府的员外郎。

那时候,雍正以皇子的身份对他有所请托,被他拒绝;不料因此反而很受雍正重视。雍正一即位,便特别提拔他,放他为云南主考,又任命他为江苏布政使。

在江苏布政使任上,鄂尔泰把照例“应得”的“公使银”(可以“报销”的办公费),买了三万三千四百石谷子,分别存在苏州、松江、常州三府,作为将来赈济灾荒的一种准备;也上了条陈,想疏浚太湖的两个出口吴淞江与白茅浦。雍正很高兴,就在他三年“任满”之时,升他为广西巡抚。

鄂尔泰刚到广西就职,雍正便把他调充云南巡抚,“治总督事”(代理总督)。鄂尔泰在代理总督任上不到一年,镇压了逼近贵阳的谷隆苗民武装。谷隆,在明朝称为谷龙川,分为大小两个土司,在今日是贵阳东南的龙里县。雍正很喜欢,升鄂尔泰为实授(真除)的云贵总督。

鄂尔泰主张彻底施行“改土归流”的政策,把明朝所设的若干世袭的安抚使司、宣抚使司一概取消,改派知府、知县,与内地的郡县制度台流。这一点,雍正和他的看法完全一致。两人均认为苗人、彝人等,都是应该由皇帝直接管理的“子民”,不容由封建式的土司割据。土司对于土民“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小派计钱,大派计两”,东川(会泽)与乌蒙(昭通)的“钱粮不过三百余两,取于下者百倍”。土司之下,又有土目(土司的胥吏),土目之横,又甚于土司。

依照鄂尔泰的建议,雍正把东川与乌蒙均从四川划入云南,由鄂尔泰用武力来“改土归流”,设立了三府一镇。其他各地,如贵州的古州(榕江)、黎平、镇远、安顺,云南的镇雄、沾益,也一概于克服了土司的反抗以后改土归流。

雍正在雍正七年加拨一省给鄂尔泰管理,称他为“云贵广西总督”。于是若干广西的土司,也归了流。雍正藉此把广西与安南的国界也划定了,送给安南王黎维祹以贿咒河外的土地一百四十里(宽),作为赏地。

鄂尔泰在雍正十年被召回北京,充任“保和殿大学士,兼兵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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