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这衣服也是太值钱了些(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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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即使所告属实是要挨打的。不过到了乾隆时期,对“叩~”论以重罪的越来越多,反而对“京控”处罚相对轻些以慢慢的人们“告御状”大多就选用“京控”了。

当然啦,如果不是身怀奇冤者是惊天大案的“叩~”廷也是不会受理的,在顺治十七年刻于鼓门的《登闻则例》就规定:“状内事情必关系军国重务、大贪大恶、奇冤异惨,方许击鼓。”可是这次山东百姓班汉杰叩~,却是为了控告山西陈四等聚众抢劫,抢的东西也是什么金银财宝,而是他们的衣服。

按说这事儿,应该是不属于叩~范围之内的,可是康熙却是受理了,并着刑部官员查实,那些官员经过审理后得出结论,“伊等无军械,且于地方并无滋事,至于班汉杰等人衣服,亦未抢取”,因为陈四等供称因康熙四十四、四十五两年本省欠收,故于四十六年自山西带领妇人、子女、亲戚一百三十余口逃荒卖艺,于陕西庆阳府居住两年半,康熙四十八年至河南,又由河南流移至湖广、贵州。所以刑部议,将该案发往湖广,由总督会同河南巡抚查明严审,陈四等妇人子女发回原籍取保安。

没想到康熙听了刑部所议之后,却得非常荒谬。他说,山陕等省每年都获丰收,陈四等何曾遭遇饥?如果是流移饥民,自应徒步荷担,沿途乞食,到有良田地方就应停下耕种,养瞻妻子,为何又乘骡马,手执刀枪等器械绕行各省。似这样十百成群,越界远行,该总督并不上奏,不知是何居心?况且如此多人飘流几年,每日需要许多口粮和喂马草料,都从何处取来?这种人怎么可能会是流民!以前有伪朱三太子事件,许多人都知道,一些富豪大户还把他迎至家中,供其酒食,请人教他读书,此等事情朕都知道。

康熙因此责备刑部尚齐世武、永誉办事草率。刑部见康熙这种态度,自然要体察圣心,再议之后,结果已经与上次截然相反,判陈四以纠党抢夺处斩立决,陈六等三十六人及妇女三十六人发往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而康熙还在宣判当日就流民陈四一案召陕西、湖广、贵州三省原任督抚、礼部尚书贝和诺、刑部尚书齐世武、郭世隆、工部尚书陈诜、左都御史赵申乔等,诘问纵容滋蔓陈四等情由,下部察议。经部议,郭世隆革职,陈诜、齐世武等各降五级留任,赵申乔降四级留任,贝和诺降一级调用。陈四等所经过府州县官,行文该督抚查参。

山东百姓班汉杰这次地“叩~”。不只让陈四一家受到了严厉地处罚。还让许多官员都因此受到了连累。

“这个班汉杰到底是个什么人?”云锦听了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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