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这衣服也是太值钱了些(1 / 5)
清朝求生记 作者:云之锦
第二百一十六章 这衣服也是太值钱了些
清朝求生记 作者:云之锦
第二百一十六章 这衣服也是太值钱了些
清朝求生记 作者:云之锦
第二百一十六章 这衣服也是太值钱了些
雍亲王府找工匠研究瓶的时候,康熙那边的政务却进行的,福建农民起事因为镇压已经取得了成效,所以处理起来倒也简单,起义的主要领导者陈五显躲过了朝廷军队的搜捕,带着一些人员隐藏到了大山深处,康熙于是下旨让范时崇采用剿抚并用策略,派人带领牌照,到深山进行招抚,答应免除死罪,最后陈五显等二十一人归降了朝廷。
福建的事儿虽然处理的很快,但康熙还是没有马上处理太子的事儿,因为有人叩~了。
叩~,从字面上来看,意思就是扣击门,其实是指古代有人受到冤狱,而各个部门均不能公平而断,受冤者或其家属甘愿冒死直接向皇帝叩诉冤屈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告御状”。只是在清朝,这“告御状”却并不单指“叩~”而言,还包括了“京控”在内。
“京控”,顾名思义,就是指在京城里提出控诉,也就是说当事人非但是“越级”控告而且还必须得是到京城里的京师都察院、通政司或步军统衙门等处呈诉,才能被叫做“京控”。而“叩~”则不然,“击登闻鼓”(登闻鼓,在顺治初期时立于诸都察院。十三年,改设到右长安门外,每日由科道官一员轮值,再后来移入通政司,单独设置了鼓厅)或者是拦皇帝出巡的车舆呈诉的,才能叫做“叩~”。也就是说“叩~”的发生地点可以是在在京城,也可以是在皇帝秋的路途之上,还可以在皇帝南巡的驿途间。这次的“叩~”就是发生在康熙回京的途中。
实际上朝廷对采取京控和叩~的方式的人还是要有所惩罚的,只是各有不同而已。如果“叩~”是发生在御驾途上,按《大清律例》“凡皇帝车驾行处,除近侍及宿卫护驾官车外,其余军民并须回避。若有申诉冤枉者许于仪仗外俯伏以听。若冲入仪仗内而所诉事不实者,处以绞刑可免罪”,又规定“圣驾出郊,冲突仪仗妄行奏诉者,追究主使,教唆捏写本状之人问罪,各杖一百,发边卫充军”。由此可见,对“叩~”者的处罚是很弹的,如果是所告属实的话,有时也是可以免罪的。
而“京控”就不同《大清会典事例》规定,“凡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呈诉者,得实亦须‘笞五十’”。就是说“京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