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冤案判决(2 / 4)
同进入。到了堂中,只见县令连滚带爬的匍匐在郑源脚下,连连叩首。
“微臣实在该死,惊动了王驾,万望赎罪。”
郑源一脚把他踢开,“你确实该死,办个案子都能做成冤案,当真能能耐啊。”郑源让那县令将案情记录呈上来自己观看。
只见那上面正是这县令审案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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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下何人,报上名来。有何冤屈,速速报来。”县令一拍惊堂木喝问道。
“小人乃是钢铁厂伙房管事,今日状告韦氏盗取我伙房的烧鹅,给她的孩子食用。”
“可有证据?”
“这确是没有,但小人有人可以担保这妇人乃是外来务工人员,一直就手脚不干净。而且大人可以问询她家的小孩。”
随后便有几人站出来证明管事所言非虚,然后县令便又问那孩子今天吃了什么,小孩子不懂事自然是闻声答道,“吃窝”。
由于县令先入为主,从其他人证那里得知这妇人本就不是好人,加上小孩子吐字不清,误把“窝”听做了“鹅”。
于是便下了判决:“下方罪妇,你可知罪,如今证据确凿,你还想狡辩。本官宣判,这妇人发回原籍,永不录用。其子食鹅,虽无心之过,但子承母过亦判处与其同罪,亦永不录用。并责令赔偿原告所有损失。”
“大人,冤枉啊,大人。孩子是无辜的,求您收回成命啊,我愿意认罪,但孩子真的是无辜的呀。”那韦氏听到如此判决整个人都要晕死过去。
她为了孩子宁愿认罪,可是县令作出判决便不再更改,打算让人将她架出去。
只见那妇人喃喃自语:“没希望了,什么希望都没有了。”随后便对着自家孩子说道,“阿海,别怪娘,要怪就怪你自己命苦吧。”
随后竟然拿出随身携带的案刀,一把将小海按倒在地用刀将其开膛破肚,只见那妇人从小孩腹中取出的乃是窝头的残渣。
在外观看案情的土族族人,一时间群情涌动。刚好小孩儿的父亲韦锋姗姗来迟,看到自家孩子倒在血泊,只为了证明清白,于是便大喊一声:“族人们,如今我儿已经被人冤死,以证清白,我们不能再退让了,今日是我的孩子,明日也许就是你们的。”
“大家与我一起,打下这草菅人命的狗官府衙,让他们知道我们不是好欺负的。”
于是人**相呼应,也亏得衙役手疾眼快关了府衙大门,这才出现了郑源来时见到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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