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身英格兰/Think of England_56(3 / 4)
代了本该存在的三只手指——但那是阿奇的手,而当下阿奇的蓝眼睛里写满的情绪就成了唯一重要的事。阿奇看着他的眼神专注到了滑稽的程度,他差点以为对方会束手无策地吐舌,像孩子面对困难的数学习题。
但阿奇显然知道如何更有效地运用自己的舌头。丹尼尔从来不曾像那晚一般丢盔弃甲,因为即使阿奇不说,他也能想到对方此前不可能用嘴为任何男人服务过:他来自柯提斯家族,他是一个军官、一位绅士,同时还是个粗枝大叶的莽汉,任何自我放纵的诗人只要还有点自尊都应不屑与之为伍。
但尽管毫无经验,他还是将丹尼尔纳入口中,专心致志地坚持将丹尼尔送上高潮。他只是笨拙用力地一捏,丹尼尔武装的心就像鸡蛋一样碎开了。
那是丹尼尔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晚,就紧接他最悲惨在一晚之后。然而隔天他就亲手将一切斩断了,因为他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回报阿奇。
也因为他还保有一点理智。阿奇做事从不瞻前顾后,一根筋通到底,白长了个大块头,内心却依旧是个小男孩,不懂得从错误中记取教训,道德观单纯得引人发噱。他在丹尼尔面前杀了两个人,其中一个还是徒手,这件事应已彻底和他这样一个和平主义者的信条相抵触。况且他还深受传统礼教的束缚,丹尼尔实在没时间也没精力和这种“觉醒中的灵魂”打交道,等他的爱人发现这种倒错的人生不值得自己费力追求,再挥一挥衣袖离开自己。
他做了正确的选择。这件事无庸置疑。
至今阿奇都没在他眼前出现,光这点就足以证明他是对的。那个男人差点就得一辈子泥足深陷,搞不好正在庆幸自己死里逃生呢。就算他现在还没察觉,不久后他也会感谢自己当初明智的决定。丹尼尔帮彼此省下不知道多少麻烦和尴尬。
他闭上眼,再一次用力扯了自己的头发。头皮上的痛楚成功让他暂时忽略了别处的煎熬。
“好吧。”他道。自言自语对密探来说可不是个好习惯,对以鬼祟行动维生的人来说就更不是,但言语是丹尼尔的盔甲,也是他的拐杖。
“让我把那个该死的男人写成一首该死的诗,或许我就能摆脱淫魔,专心工作,如何?”
他会采用盎格鲁撒克逊的诗作风格:不押尾韵、押头韵、句式呈排比。他点起暖气抵御冬夜,然后坐回书桌前,放弃扑灭那些画面,任凭它们流过脑海。这首诗应该分成三部曲:洞穴中的决斗、废墟中的长夜、以及永别。没错,这是一首写给阿奇·柯提斯的挽歌,哀悼他们逝去的爱。创作意义重大的作品总会带给他一种暴戾的羞耻感,他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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