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白金词曲人凌峰的惊讶(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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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峰不喜欢,但也和他没关系。

凌峰挠头的是,因为李倩想要一首怀旧歌曲,说是要致敬那个激情澎湃的九十年代。

还获得了方小刚的支持。

“那个年代……”

凌峰虽然是那个年代的亲历者,曾经也写过带有那个年代印记的歌,但是,只能说是一首合格作品,不能体现出他这个白金词曲人的实力。

“爸,怎么了,又皱着眉头,小心白头发越来越多。”

凌小月跳到凌峰身后,轻轻揉捏着父亲的肩膀。

“你怎么回来了。”

凌峰放下手中的铅笔,拍了拍女儿的小手,笑着道:

“老爸最近不是在给泛美娱乐的李倩写歌嘛,灵感不足,正挠头呢。”

“老爸,不是我说你,那个李倩的风格不适合您,林夏清多好,那可是我偶像。”

凌小月并没有穿着昨晚的长筒靴,而是一袭白色连衣裙,围在凌峰身边,仿佛翩翩起舞的白蝴蝶。

“小月,老爸也不想啊,这不是欠了人家人情嘛,对了,你怎么回来了?”

凌峰摇了摇头,无论是什么人,无论走到了什么地位,总有些事,会身不由己。

这就是生活。

“你和思睿的乐队怎么样了?不会是来和老爸要歌的吧?”

“我事先声明,你们小年轻喜欢的歌,老爸可写不来。”

“哎呀!”

凌小月靠在凌峰身边,摇起父亲的胳膊,撒娇道:

“您想哪去了,我就是想您了,回来看看你。”

“顺便,给您一个惊喜。”

惊喜?

凌峰惊讶的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大笑道:

“你能给我什么惊喜?”

顿了顿,接着道:“小月,你不会你处男朋友了吧?”

凌小月……

“爸,你说什么呢,我才21岁,明年才毕业,离找男朋友还远着呢。”

“这次的惊喜是一首歌,昨晚偶然听到的,给您过过耳。”

一首歌?

凌峰来了兴趣。

自己的宝贝女儿凌峰最了解。

这丫头和吴思睿组建的小乐队,写了不少原创歌,但是,也只给自己听过一首她们最满意的作品。

现在竟然又要给自己听歌?

“好好,乖女儿推荐的歌,老爸一定好好听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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