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 44 章(3 / 4)
块最底下的大石头,结真就只抽走了大石头,石堆底部一空,轰然倒塌,差点砸顾衣的脚。
沈磡后怕地看了一眼顾衣:“听我指挥,我哪块你捡哪块。”
他稍微了解一点无涯境的规矩,原则上如有一块超大的石头能作为容器,把其他石头盛在上面,顾衣就可一盘带走。
因此顾衣总喜欢抽下层的石头,然而他运一般,总是会把石堆弄倒。
沈磡眼尖,判断精准,有了他的帮忙,顾衣事半功倍。
两人花了一天时间,几乎推平了一座山。
愚公年要是有顾衣,就不用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晚上,顾衣从无涯境里拿出马车,两人就睡在马车上。
其他暗卫纷纷排队从夫人手里领到自的枕头。
顾衣出发前,主动问了暗卫需不需要帮忙带行李。
暗卫推辞一番后,矜持地表示“那我们就不客了”,然后每个人都大包包,寄存到了顾衣这里。
第一次出任务能带上钟爱的枕头和棉被,舒服。
最喜欢和夫人一起出门了!有夫人的地方就是家!
炊烟升起,沈磡烧了两锅水,一锅给顾衣擦身子,一锅给顾衣泡脚。
脚盆也带了。
沈磡疼地替顾衣的右手抹上柔润的香膏,一直摸石头手也会粗糙的。
顾衣捉住沈磡的手,翻过:“你茧子这么多,我为什么不能像你一样优秀?”
大男人抹什么香膏,就要茧子!
沈磡亲了一口他的指尖:“不许。”
电流从指尖一直蹿到头皮,顾衣手指颤了颤,道,还是粗糙一点好,不至于亲一下这么酥麻。
他看着沈磡的手指,突然有些好奇:“为什么你手这么糙?”
按理侯府虽然苛待,也没有让沈磡干活。
沈磡垂下眼:“想出去,所偷偷挖洞。”
顾衣眼睛一热,尖骤然疼了下:“有成功过吗?”
沈磡面不改色:“每次都被提前发现了。”
“你也。”顾衣两只脚搭在一起,让出一半脚盆的位置,“你也泡泡脚。”
“不用了。”沈磡照旧蹲着,淡然地顾衣洗脚。
“别!我自洗!”
顾衣想缩回脚,却被一双大掌按在热度恰好的水里,像被劫持了一样,被任意妄为。
可能是水温太,顾衣脸颊到脚背,一路红个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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