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5 / 6)
得腆着脸和狱卒打好关系。但他手上没钱,只能让对方拿着自己的手契去变卖家中的物品,换来酒水吃食等物。
可是,这好日子一天都没过成功。因为他心情愤懑,加上牢中伙食太差,久不沾酒,一个没忍住,便喝了个酩酊大醉。
那狱卒见人醉了,便不免说了几句平时心里压着的刻薄话,无非是拔毛凤凰不如鸡之类的。
元光宗却还没醉死,依稀听见了,便气得跳起来。“胡说!你爷爷我有得是钱!”
“得了吧,醉了还不承认呢。”狱卒实在不爱搭理他。
“我才没胡说!”元光宗把一只酒壶摔得惊天动地,“我有很多钱,就在、就在……”他勉强记得这话不能大声说,便叫狱卒:“你过来,我小声说与你听。”
虽然不太相信,但狱卒的好奇心依旧占了上风,便凑了过去。元光宗自得,便一五一十地把自己偷东西的过程说了出来。末了,他还得意地拍着自己的胸膛:“别以为爷爷我这就落魄了!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更何况我两年以后又是一条好汉!”
狱卒被他听到的消息惊呆了。他一面觉得对方就是在讹他,另一面却非常想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毕竟李老夫人的失窃案数额实在不小;如今当事人死了,变成了死案,但胡县令依旧很是在意……
若是他举报元光宗,帮助县令破案,岂不是大功一件?
想到这里,狱卒不再有心思和元光宗周旋,急匆匆地出去禀告县令。
可由于那些财宝早就被卢阳明和公孙问之挖走,带队去的胡县令看到一包袱石头时,鼻子都气歪了。然而他毕竟不笨,很快就想到,元光宗那样的人,如果没真的偷鸡摸狗,喝醉了也不可能吹嘘这个!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用了一点点小手段,胡县令便确认,元府失窃案的黑手是元光宗。签字画押,盖章定论,又是一阵腥风血雨——
偷窃本已是重罪,再加上偷的是自家老母的东西,还能算上一条不孝。既属于六赃,又属于十恶。赃物无法找回,不孝又属于不能赎的罪行!
按律,凡已实施窃盗行为而不得财物的,笞五十;已得财物一尺的,杖六十;每一匹加一等,五匹徒一年;每五匹加一等,五十匹加役流。
按照老夫人之前登记的失窃财物数额,超过五十匹妥妥儿的。可说是要流放三千里再加三年苦役的话,岭南这地方已经偏远到没法这么流放了。于是胡县令大笔一挥,杖刑一百,再发配到上游水坝去做五年苦役,等两年牢房蹲完就立刻执行——
这回,天王老子来都救不了元光宗了!
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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