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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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可不同于刘华,他的性子与现在的刘醒是没啥两样。

应该说,性子是更像极了没遇到陆秋的刘醒,完全就是缺德的冒烟。

更糟的是,泼皮的熊孩子,向来都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李招娣这动作,宛若捅破了天一样严重!

胆敢冒犯他护着的人,这是瞧不起谁?

原主这混不吝不只没有这么多的顾忌,这位还会使出十八般武艺,除了把李招娣闹得没脸,更是整天想出损主意,把这大嫂整得是苦不堪言。

最绝的是,原身甚至还会抓外援,让刘三老出面□□老大好几个月,这才网开一面,善罢罢休。

那一次,算是原主在刘家里头,第一次真正的一战成名。

后头四嫂嫁进来,李招娣都能一直这么乖觉的原因,不只是肚子不争气。大半的原因,还在于怕死了这混不吝的四叔子,人家才不管什么辈份不辈份的。

刘富自己无论死活都想娶的李招娣,不过是应证一句老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一对夫妻的内里,都是欺善怕恶的人。

至于刘醒,那则是无法无天的人物,连亲老子亲老娘都不怕,大哥和大嫂算什么?这小子闹腾起来,李招娣差点都被休回李家去,这做嫂子的能不害怕?

刘华会最亲近四哥,以及最疼四哥家的孩子,其实并不是像其它嫂子所想的,是被刘三婆子的重男轻女给影响的。而是,刘华的心里自己也有一竿尺,因为爱乌及乌,他是真的打从心底就喜欢四哥的孩子。不像对于其它嫂子的孩子,刘华大多都是出于一种义务。

不过,随着四哥娶了媳妇,四哥除了黏着他媳妇,还是黏着他媳妇。刘华本身也时常得往上镇上书院住着,两兄弟的感情,这几年称的上是生疏了不少。

一朝出事,没料到最给人不可靠的四哥,反倒是最值得信赖的。

刘醒的维护之情,让刘华把从前的事情又回味一遍,只可惜他再也不能报答老迈的父母及四哥了。

极为突出指骨摸上了受伤的小腿,当初被压住碎裂的瞬间,那股撕心的疼痛,刘华仍旧有深刻的记忆,就是如今……依然能够感受到腿上那一般刺骨的疼痛。

思及起大夫的话,刘华的脸色急骤一黯:“倘若我的腿还是好的,或许后面的情况,可能真如四哥你讲的那样子,但现在……”

话到一半,猝不及防的轻笑声,打断了刘华尚未说完的话。

刘华的目光难免一抬,他讶然地看着四哥,只见对方不紧不慢地语出惊人:“你这小子,该不会真以为你的腿废定了?”

刘醒散慢的表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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