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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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虽然他是个游魂了,可是这玩意看起来实在是太恶心了,黑色的脑袋,圆圆的肥肥的,头顶处带着一抹殷虹,没有眼睛鼻子嘴,非常丑。

“保持你的阴气,直到把蛊虫全完吸引出来。”

土匪嘴角扯了扯,手指一直在田煜胸口的位置,很快的,蛊虫冒了半个身体出来,土匪脸上一喜。

“别乱动,别小看蛊虫,虽然它只是条虫子,但是狡猾得很,耐心点。”

妖骨对蛊虫很了解,蛊虫之所以令人惧怕,除了它本身的破坏力之外,就是因为蛊虫都是有灵性的,非常狡猾,一个不注意,就可能自爆,直接害死宿主,称得上是同归于尽了。

“老大啊,那丑了吧唧的虫子都要爬到我手上了!”

从今天起,除了讨厌书生之外,他讨厌的名单上又加了一个,那就是蛊虫。

“放心吧,虽然蛊虫厉害,但你都是个死人了,它不会爬到你身体里的。”

真没看出来,土匪长的这么彪悍,胆子这么小,都已经是死人了,竟然还怕一个虫子。

被老大揶揄,土匪的脸上有点讪讪的,看到一旁书生那副德行,脸色一黑,“狡猾的家伙!”

书生也不介意土匪骂他,只是耸耸肩,“专心做事,这点小事你要是都搞不定,那真成了笑话了。”

土匪认命的继续吸引蛊虫,蛊虫半截的身子原本都钻出田煜的身体了,可是突然又钻了回去,急的土匪直瞪眼。

这该死的蛊虫,比狐狸还狡猾,土匪只好又调动出了一丝阴气,使劲儿吸引蛊虫,这次他真是太亏了,还好之前老大一直不吝啬的给他吃魂灵丹,不然他还真的没办法调动这么多的阴气。

就算能调动出来,没一会儿他肯定就没办法凝结实体出来。

又过了一会儿,蛊虫似乎没有感觉到危险,终于犹豫了一会儿,直直的钻出了田煜的身体,顺着阴气的方向,就想冲进去,可惜土匪虽然凝结了实体,可毕竟是个游魂,蛊虫根本钻不进去。

一瞬间,蛊虫似乎意识到什么,想要重新钻回田煜的身体里,并且想要和田煜同归于尽,它的动作快,妖骨的动作更快,一根银针直接把蛊虫钉在了床单上。

然后撒了一些药粉,让暴怒中的蛊虫渐渐的停了下来,妖骨拿了个瓶子,将蛊虫放了进去,然后盖上盖子。

简单给田煜止了血,摸了一下他的脉搏,“搞定!”

田煜现在已经没有了生命危险,但是还需要静养,妖骨心情不错,从空间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瓷瓶,抛向了土匪,土匪下意识的接住,看到手里的东西,眼睛一亮。

赶快将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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