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重振旗鼓(2 / 4)
而真挚的话,已经很久不曾有过的感动,像一股暖流,在心里沸腾起来,甚至,都有着那种流泪的冲动。
是的,其实人最开始的本性,就是希望这一辈子能有一个无论祸福,但却永远在一起,不会背叛的人。就是古人所说的,知己。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
其实,真正令唐宋觉得感动的,不是因为郑浮云的这番话,从他创立“狼门”,成为黑道大哥之后,每天听到掷地有声热血沸腾,愿意为他赴汤蹈火出生入死的豪言壮语,太多太多,但他知道这些话也就仅仅是话而已,喊的口号,开的空头支票。
而郑浮云,他是真真实实的这么做了,如果他要是虚假一点,势利一点,当他知道自己的父亲已经重新领导了“狼牙”组织,而且还混得风生水起,那么他早就一拍屁股走人了,而且的的确确,此时的“狼门”,已经是千疮百孔,面临着相当大的压力,一个不小心都有可能被政府给端掉。
不为利益而诱惑,此一令唐宋感动;不为危险而逃避,此是唐宋第二感动的。
唐宋只是对郑浮云说了一句话:“等干掉李登云,形势稳下来之后,“狼门”的天下,我一定与与共享,在“狼门”里的任何事情,你都能代我做主。到时候,我会告诉“狼门”的所有兄弟,郑浮云就是我唐宋。”
郑浮云说:“其实我跟着狼哥,无所谓地位高低,无所谓荣华富贵。”
唐宋点头:“我知道,如果你在意地位,在意荣华富贵的话,也就不会留在我这里,而早去大漠投奔你父亲了。但你如此对我,我总应该尽到我自己的心意。”
郑浮云说到正题:“所以,如果狼哥你真的要高手,我就代你去边城大漠找我爸借人。”
唐宋觉得很兴奋:“狼牙组织和大漠分裂组织,都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战斗组织,是足可与政府抗衡的势力,里面高手众多,要杀李登云,肯定是轻而易举。你如果真能到那里请到人的话,我就再也不会因为李登云这个眼中钉而感到头痛了!”
郑浮云点头:“只要狼哥你点头,我马上就启程!”
唐宋突然皱眉说:“可有个关键的问题是,时间来不及。”
郑浮云不解:“什么时间来不及?”
唐宋说:“这里到大漠边城比到伤城去找“兄弟盟”的距离还要远,而且大漠没有机场,铁路也只能通到浮城,从浮城到边城只能坐大巴车,最少要四天的时间。三个小时的飞机加上两天的火车再加上四天的大巴车,去的时间都差不多一个星期了,来回的话得花上半个月啊!”
郑浮云说:“杀那个什么警察和李登云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