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节(1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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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询扬眉反问道:“节帅何故故作不知?”

李曜哂然一笑:“武德九年八月,即位当月的太宗文皇帝发布诏令,说‘通财鬻货,生民常业’,要‘思改前弊,以谐民俗’,命‘潼关以东缘河诸关悉宜停废,其金银绫等杂物依格不得出关者,并不须禁’。这便是为发展隋末大乱之后凋弊的社会经济而鼓励货畅其流,疏通商贸。再如口分田可以卖充邸店、碾硙的均田令条文及工匠可以纳资代役的规定,亦均属有利于民间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某今欲废匠籍,也是在太宗文皇帝当日所行法则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这一思想,有何不可?”

李曜这其实是在给自己的行为找借口,因为古代制定什么政策,总喜欢从先贤、先圣的一些旧归着手,太宗李世民不光是李唐后世皇帝的祖宗,也是最有作为的皇帝,搬他出来当虎皮,显然比较有分量。不过李曜这其实也是故意只找对自己有利的一面,事实上初唐及盛唐时期,政府对民间工商业大体上的确采取了相当放任自由,甚至还有某些鼓励发展的措施。但是,即便在当时,其政治上歧视民间工商业者仍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被确立下来并严格执行着,这个与历代王朝的做法并无多大不同。

果然,张敬询这种读书人不是像李克用那种大老粗那么好忽悠的,他听了之后立刻便反驳道:“节帅所言,诚然太宗前语,但一事为一事,不可混为一谈。早在太宗贞观年间,初定官品令,文武官共设六百四十三员,太宗即叮嘱重臣房公玄龄:‘朕设此官员,以待贤士。工商杂色之流,假令术逾侪类,止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节帅,太宗此语不但把工商业者归入‘杂色之流’,而且杜绝了他们入仕为官的途径,我朝对此奉为圭臬,视为一项根本国策。”

李曜正要说话,张敬询却仍不停口,又道:“而高宗皇帝在乾封二年二月时,又‘禁工商不得乘马’。到文宗朝,重臣王涯奉敕详定诸司制度,‘约所司条件令式旧章,从俗酌宜,务遵中道’,并于太和六年上《准敕详定诸司制度条件奏》,就中援引《大唐六典》、《礼部式》、《卤簿令》的有关条文,说:‘胥吏及商贾妻子,并不乘奚车及檐子……商人乘马,前代所禁,近日得以恣其乘骑,雕鞍银镫,装饰焕烂,从以童骑,骋以康庄,此最为僭越,伏请切令禁断。’不仅重申高宗禁令,而且说明我大唐律中亦有明文规定商贾妻子不得乘奚车及檐子,严厉防止工商业者凭借资财以提高其地位。”

张敬询面色严峻,继续道:“不仅如此,在服饰及丧葬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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