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7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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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晚唐以来,大唐王朝已是江河日下,天子在各种危机的应对及处理面前显得力不从心,以致皇权日衰。在这种背景下,墨制成为天子授予权臣临时对某事负有专权的代名词。其中,尤以唐末黄巢起义为转折。唐僖宗中和元年正月,“诏(淮南节度使高骈)刺史若诸将有功,自监察御史至常侍,许墨制除授”。唐廷授高骈诸道行营兵马都统,许墨制除官,但又限定职权范围,这应被视为权臣开始掌握墨制之权的开始。

黄巢攻占长安后,僖宗入蜀避难,在中和元年三月以凤翔节度使郑畋为京城四面诸军行营都统,“凡蕃、汉将士赴难有功者,并听以墨敕除官”。同年七月,僖宗又以宰相王铎为诸道行营都统,许其“自辟将佐”、“便宜从事”,王铎先后以墨制授孟方立、李克用、朱温、王敬武等人官职。此时的墨制,其实是天子在特殊时期授权某臣专司其事的临时性办法,权力一般限定于宰相、重镇节度使等权臣自行任命官吏。因由某臣代行天子之权,故多称“承制”。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晚唐国家危难、朝命难达的特殊时期,主要是为应付变乱、激励部属所置。这种行令选官方式因无皇帝朱批,因此以墨制形式存在和运作,须待政局恢复正常之后,重新表奏,得到天子准可,再由朝廷正式任命,发给告身,由有司备案。

晚唐以来,朝廷政令不行,藩镇跋扈妄为,中央与地方分权矛盾凸显,而皇权已大不如前,大多仅存于形式或名义上。针对于此,地方割据势力多采取先自作主张,然后表奏获准的方法。这种政令运行方式实际上是藩镇幕府自行辟官权力的延伸。唐代使府的幕职僚佐本来由朝廷配置,后逐渐发展到由府主自行辟署,以奏荐形式得到朝廷确认即可。但朝廷对幕府奏官权力是有一定限制的。唐末节度使每年只“量许五人”,团练使“量许三人”。而墨制之权正是这种藩镇自行辟官权力的扩大化。

墨制在晚唐尚由朝廷派出的王铎、郑畋等权臣把持,赋予专权之责。然而,后来在地方权力运转中渐行渐远,成为藩镇跋扈擅权的主要政令形式。景福元年七月,凤翔节度使李茂贞攻克山南西道,先墨制以李继密为兴元留后,然后表闻获可。王建以王宗涤为东川留后,然后表奏,朝廷本应依例批准,但唐昭宗仍心存侥幸地任命兵部尚书刘崇望为东川节度使,王建不奉诏,朝廷又只得将刘崇望召回,重新任命王宗涤为留后。这表明,唐廷失去了地方的直接人事任免权,藩镇自行选官任官,然后表奏,已成为定例。这种人事任命方法虽然无视皇权,但至少还承认朝廷名义上的存在,仍称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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