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5 章 第 45 章(7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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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京见”。

明明应当很陌生。

没甚瓜葛的两个人。

他是陆筠。她是明筝。

不该有交集,从来没关系。

可这一瞬……

她张开眼,透过迷蒙的视线望见他隐约的轮廓。

最最危险的一瞬,他有如天神般降临到她身边。

他是个好人……他不会伤害她……

虽她从未曾深入了解过这个人。

可莫名的,她就是如此相信着。

精疲力尽,她一生的惶恐都在适才用尽了。

她所有的狼狈被他瞧在眼里。

十年前那个十四岁的少女明三姑娘,气恼他不经同意就瞧了她脚踝上的伤势,她对他不假辞色,恶语相向,她见到他就难受,就窘迫不堪。

她十四年来最狼狈的姿态给他瞧去,她恨不得一辈子不要再见到这个讨厌鬼。

每每想起那晚,她就懊恼得睡不着。青葱岁月里最大的苦恼不过如此。从那以后她愈发循规蹈矩,绝不准许自己再犯错。

十年后,二十四岁和离后的妇人明筝,被个下贱的妾侍谋害,险些失了清白。她落了水,以比当年还更狼狈的模样出现在他面前。

他用沉着的声音喊她的闺名。“明筝,明筝!”

她凝眉,无力又无措地推了他一把。

没能推开。

十年后的陆筠不再是那个单薄纤细的少年。

他孔武有力,健硕俊朗。他是带兵征战西陲的常胜将军,是守戍边疆护国护民的战神。

“陆……”

她声音嘶哑极了,嘴唇发颤,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

他坚定地望着她。

“明筝,把手给我。”

她双眼模糊,不知是泪还是水。

耳畔一切喧嚣消退。

只闻他低沉的语声。

“没事了,别怕。把手给我。”

把手给我,明筝……

作者有话要说:看这个感谢霸王票时间应该可以看出来我是什么写完贴上来的,偶尔也有太困倦的时候,比如句子写重复了用词颠倒了,伯府牌子都摘了却说承宁伯留爵,以少胜多写成了以多胜少,女主看着男主却喊了别的名字之类的,宝贝们看到了类似问题在评论区可以帮忙捉个虫,捉虫采纳后会有小红包哦,如果能不用“作者前言不搭后语,这种错误是什么鬼”之类的语气会非常非常感激。只是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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