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当剑(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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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栈里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结账的时候,小二报价两百文钱,林小绪囧了。

原来康柿子那日王府出的匆忙,身上没带多少钱,用到现在,竟然只剩下一两了,而林小绪自被欧阳克劫走之后,丫一直是个身无分文的主……

银一两,准钱千文,也就是说,这些钱如果让他们用的话,差不多也就只够在这里住个五天,还是两人都不吃饭的前提下。

经济危机啊经济危机!

林小绪第一次感受到了身在古代,那所谓“一分钱饿死英雄汉”是什么滋味了。

在付了房钱,出了客栈后,林小绪很郑重的问了柿子一个问题。

“你会讨价还价吗?”

柿子懵懂状,“啊?”

林小绪摇头,“算了,你不用回答,我知道了……”

一路问着行人,林小绪牵马带柿子的来到了当铺前,看着那高高的门槛和大字报似的“当”字时,林小绪觉得自己热血在沸腾。

考验她的时候终于到了!

身为二十一世纪杀价小天王,林小绪执拿宝剑的手微微抖了起来。

将马交给了康柿子,林小绪让他在门口等会儿,自己就毅然进了去。

掌柜的是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身边站了个二十来岁的当铺伙计,本是在讨论着这个月要不要加工资的问题,只听的“吱吖”一声,大门应声而开了,一名着白衫看来十七八岁的娇小女子走了进来。(作者:丫保养的比较,平时又喜欢装嫩,大家无视。)

只见林小绪大步向前一迈,大声道,“当剑!”

掌柜的,“什么贵啊剑的,没看见门关着,还没营业吗?!”

呃……这场景怎么看着这么熟啊……

林小绪心里疑惑着,然后将手中的剑出了鞘,再次重复道,“当剑!”

宝剑锋利,寒光冷冷,剑锋上闪过一道杀气(说白了就是反光)。

掌柜的一抖,“哎哟”了一声,忙道:“女侠,您别急啊,小的这就给您当!——阿天,快!快!写当票。——敢问您老要当多少?”

听了这话,林小绪这才发现是哪熟了。

这……这……这不是魔尊重楼上永安当当剑的台词修改版嘛?!

于是丫偷瞄了一眼那个店伙计,发现是一麻子脸加五短身材的矮冬瓜造型……

林小绪瞬间觉得自己幻灭了。

错觉,刚刚那一定是错觉,绝对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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