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意外发现(3 / 18)
最痛苦,是世上的言语无法形容的可怕地方”,“黑暗的无底坑,有不死的虫和不灭的火焚烧,使人昼夜永远受痛苦”。是刑罚魔鬼,关押犯罪的天使,以及“恶人受永刑之处”,他们相信地狱的存在和是受痛苦的可怕地方,与天堂相对;地狱是上帝创造的,但不是物质的,如同另一个时空一样。此外部分基督徒宣称,不信基督教而不能获得“救赎”,都要被扔在地狱的火湖里受永刑,一些基督徒认为人必须永远信仰基督教,克制,尊敬上帝,才能不被打入地狱。在天主教的信仰中,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另有称为炼狱的地方。但由于圣经中未提炼狱,一些新兴教派不承认这种说法。
《圣经》中的“地狱”按照《圣经》的意义,完全不含有死人受审受苦的含意,地狱只是指描述死亡的情况和坟墓,而不是烈火红红的地狱,而三个被译成中文词语的地狱的希腊文词语,希腊和意义分别是:矶汉那(geenna),指欣嫩谷,是过去位于耶路撒冷城墙外的一个谷地,当时的以色列人在此焚烧罪犯尸体(如果人犯罪严重就不配复活,因此犹太人认为不知悔改的人不配进入墓地安葬,只能扔到这个谷自然腐烂或者被焚烧)及生活垃圾,当时的人们还在垃圾上撒上硫磺以帮助燃烧,因此这个地方总是烟雾缭绕。海地司(hades),指死人的地方,即坟墓。塔塔鲁斯(tartaroo),描述撒但及其反叛天使堕落的动词,意思是“扔到tartar里去”。
耆那教的地狱耆那教认为地狱是由恶魔掌权,罪人会受到折磨的,直到一生的积恶全都清除为止。
佛教之地狱说是与其轮回观念有关,以便更形象地解析“业”与“果报”,以导人向善。陈帅佛认为佛教所说的地狱和鬼,是不同的两类众生。地狱之名在许多佛经中皆有出现,最常见的是《立世阿毗昙论》中称「泥梨耶」(梵文niraya或naraka),意思是没有喜乐和福德的地方。而在《新婆沙论》中,称为「那落迦」(梵文naraka),则是没有喜悦意和喜乐之意。从意译上可知,地狱道是欲界六道中最苦的境界,因为在这里的众生,不但没有一丝的喜悦,还备受各种酷刑折磨。(地狱道是欲界六道中最苦的境界)例如在等活地狱(又名想地狱),此中众生备受砍、刺、磨、捣之苦,皮开肉绽,痛苦至死,当身体被冷风所吹,伤口愈合,身体复生,重又受罪,如此不断的受罪,直到业报受尽才能出离这苦痛无间的地狱。而且在地狱中的众生,寿命又特别长,在受罪之时,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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