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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往自己的茶盏里添了一勺蜂蜜,叹道:“我倒觉得,做一只毛茸茸的兔子,比什么龙狮虎兕好得多。”

他登时想起,那一日见初九睡在雪中,一对儿金色的兔耳朵长了出来。那样一双耳朵,任谁见了都像抚一抚。

茶烟缭绕间,南洵察觉到自己身下有渐起之势。他越是克制自己,不可再想到初九,那初九的音容笑貌便在心里越发清晰。

“嫂嫂,变出你的兔耳朵,给我摸一摸,如何?”

初九摇摇头,调笑道:“别再想了。喝你的茶。”

随后的时辰里,蔻香漫不经心地饮茶,南洵亦是饮茶,只是目光总凝在初九身上。初九今儿还是穿着那身冷碧锦绸袍,颈子处镶着云纱,隐约露出锁骨一痕。

南洵不禁想起彼时香艳的红梅。

倘若执住毛笔的手,是自己的,那又会是何等光景?

他不仅要画红梅,还要用浓墨描一只鹭鸟,以彰示这尤物似的坤泽是自己的。

只可惜他并非属于自己。

后来,南洵仍旧是一有闲暇,便往仉山走。倒不是去寻蔻香喝酒,而是来南帷殿访初九。

如此一来,饶是蔻香再豁达,也瞧出什么来了。她觉得,这个狼,是自己亲手引进嫂嫂室中的。唯恐出什么变故,只要一听闻南洵去见嫂嫂,蔻香便也跟着到了南帷殿。

至于初九那边,他起初觉不出什么来。平日里来南帷殿寻他的客,自是颇多,常来的有蔻香、典君他们,半月一去的便是族姐映雪,再多南洵一个,也不妨碍。

只是时日一久,再加之南帷殿小厮们的言语暗示,南洵的行为越发狎昵,初九也察觉出了端倪。

从前,他是万万不曾想到,自己与長君已有骨血,竟还有人在自己身上放心思。

只是这南洵终究是客,且并未真的对他如何,总不好拒之门外。

这日初九躺在软榻上小憩,眼眸半阖,有些疲累的模样。他身上裹着件儿赤红的寝衣,衬得肌肤雪白,甚至那白里透着微微的淬青。

“公子,再这么下去,也不是常法儿。”未回低声劝道,“不若公子称病,说不见外客?”

闻言,初九缓缓睁开眼,似是想了想,终究摇了摇头:“这也不是法子。总归还得绝了鹭族公子这念想。”

未回一壁正了正楠木架山上的雀尾纹银瓶,一壁道:“奴才斗胆,劝公子将话儿说的软和些。哎,这软硬之间,不好拿捏。莫伤了鹭族的颜面。”

初九心里觉得也是如此。他望了望桌案,见煎好的滋补汤药已摆着了,水烟并不堆簇,想是凉的差不离了。初九软声道:“端过来,我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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