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色(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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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渊源自暴自弃想到,实在不行的话就等死后,跟冥河边上开个饭店,只卖鱼,应当也能混下去。

人间不如冥府凉爽,正值晌午,街上也有不少行人,隔着老远就能闻到酒肉味。

冥府与人间互为归途,但又不能彼此干涉,陆渊源以为冥主大人降临也该神不知鬼不觉才是,却见这位大大咧咧同他手拉手走在街上。

两个大男人这般腻歪,难免会引得众人侧目,不经意回头看的时候陆渊源吓了一跳,差点松了手。

与他牵手之人一副张扬的女郎的装扮,脸庞分明的线条柔软了不少,标志性的狐狸眼还在,活脱脱就是一身量高挑的平胸美人。

朱明镜见他呆住,轻佻反问,“原来你是……喜欢这样的?”

“不,只是好奇,冥主大人会的真多。”

陆渊源面无表情,本以为他会厚着脸皮收下夸赞,却见这人捏着下巴道:“见笑,我不擅此道。”

您可真是谦虚了。

但这样养眼的一对璧人走在街上也会惹人频频回看,不至于这般泯然众人。

似是知道他心中所想,朱明镜道:“他们将我视为普通人,擦肩而过后就会将记忆流失于人海,你我只是平平无奇的路人。”

陆渊源却由此联想到了别处,若他依然是这凡俗中人,是不是朱明镜站在他眼前的时候他都认不出来呢?

不由得攥了攥手,他心想,那可真是……无比庆幸啊!

“不过有的人好像天赋异禀,但这种人不得不丢掉的记忆就会落到冥府与人间的通道里,消失殆尽,也算作辗转流离的证据。”

所以那些散发着宝石光辉又如同极光闪耀的东西才珍贵无比,或许见证了无数不被承认的邂逅。

“我听冥府往来的差使说道,对他们而言,皮囊和灵魂在生前同等重要,死后不计质量的缥缈之物,装载的是记忆与经历,那才是构成人的最重要的东西。”

陆渊源不以为然,他觉得这话有道理但也不全对。

“但那些失忆的人也不能认定他就不是原来的人啊!”

这算是为他自己辩解,前尘镜里的陆渊源无疑是他自己,是他已然失去了的,却是他坚定想要拥有的。

朱明镜神情莫名看他,狐疑笑问道:“你这么激动做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拿失忆这回事骗过人家姑娘呢!”

陆渊源避而不答,默默将前尘镜所见捋一遍。

嘿,可能不是骗了谁家姑娘这么简单的事!

他是骗身骗心,骗财骗命啊!

陆渊源思虑要不要将自己知道的说出来,但又觉得他并没有全然回想起来,那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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