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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国王,此刻又一次准备踏上旅程。事实上,自理查德成年后,他就几乎从未在暴风城停留超过一个月,连登基加冕那次也不例外。比起在王宫中被一堆政事所扰,他更喜欢冲锋杀敌驰骋战场;比起杜布瓦家族的奥丁王城,他更喜欢住在他母亲的领地——奥斯布达。
“很遗憾,不能继续陪伴您,”金发骑士爱德华左手扶着右胸躬身行礼,十分真诚的对国王说。
理查德却比他还遗憾。他面向贵客,再三挽留,并向他介绍奥斯布达的景色跟沿途风光,也无法动摇金发骑士的决心半分。国王当然不知道爱德华这是赶着去探讨跟实践伯爵夫人提及的“存单”,也更加不知道他本人还有些私事未了。最终,理查德只能接受了金发骑士的说法,“年轻人,就该多游历四方”。他命廷官为骑士团准备好各种临别赠礼,环顾大厅,忽又想起一事,不由问道:“约翰在哪儿?”
下面回答,摄政王因兄长离家在即,长途跋涉,到皇家大教堂为兄长做祈祷去了。
国王心内大为感动,弟弟虽偶有不懂事,但终究是记挂他的。转身对大主教说:“请您一定辅佐好他。”
大主教郑重的承诺:“这是当然。”
而此刻,应该在教堂祈祷的摄政王大人,实际却正在他的卧房。他在做的也不是什么虔诚的祈祷,而是,男人跟女人之间最原始的那点儿事。
约翰不停地挺动腰身,他把女人的背脊抵在床头,两只手狠命的掐着她大腿内侧,却把头深深埋在她的胸口。可这还是不够,他总觉得这还是不够。往常他最爱摆弄她那对硕大丰满的乳房,他爱一手半个抓着把她蜜色肌肤掐的青青红红挤出各种形状。可现在他却觉得,稍小点儿也挺好,不大不小刚刚好。
女人的一缕头发搭在胸前,亚麻色的,虽不是金黄却也闪着动人的光。可摄政王神色微黯,皱起了眉头。他要的不是这个,或者说,现在,他热切的渴望着躺在他身下的不是这个。他闭上眼,幻想着当日在塔楼上一闪而过的少女。哦不,她现在比当日更加美貌更加醉人更能勾起自己的欲望了。她浅浅的微笑,她纤细的腰肢,她修长的脖颈,她抬手时不经意间露出的小半截白皙手臂,白的透明,白的诱人,白的真想舔一口……约翰越想越兴奋,终于忍不住的颤抖着,泄了出来。
女人把高高抬起的双腿放到床上,在他头顶上,在他埋首在她胸脯里的时候,在他看不见的角度,不屑的撇了撇嘴。这才多大一会儿,果然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她扭了扭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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