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节(11 / 15)
包上门来就收下,不拿也就算了。这两种比起来,其实是后面那种更加危险。正常做事,就是只对人不对事。红包再小,累积起来数量就到犯罪标准了。而且没有上下勾结,可以只处理一个,不涉及同事,也不涉及上级。洁身自好的人,当然也就没什么钱上供,就算有靠山也不会怎么牢靠,这样的人最好抓了,不论是想要罚款还是充政绩,都是不二选择。
那些上下勾结贪污腐败的,抓了一个肯定是的拔出萝卜带出泥,万一把整个部门领导班子全带上了怎么办?万一这个家伙供出了太高级的怎么办?查实的案件牵涉到了重点工程怎么办?这些重点工程被领导发过话称赞了怎么办?要么不查,要查就查一窝,可是要查一窝,那是要上级决定的,不是纪委检察院自己能办的。
而且万一落马被抓了,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个个都是要钱的主。平时不怎么贪污腐败的,当然没钱打通关节,也没钱来交罚款和退还赃款,最后判刑反而比较重。而那些平时收钱收得多的,总有很多未查实的赃款,交得起钱通的了关节请得起著名律师,如果不是被钉死的话,判的刑罚反而会比较轻。到了监狱里面还可以买减刑买立功搞保外就医监外执行什么的,用不了多久就能够出来拿着大笔赃款颐养天年了。
具体到徐明光身上,开发这个地产项目,大家都知道里面肯定有油水,也就是捞的多捞的少的问题。在李穆看来,反正都这样了,捞少不如捞多,只要他的靠山背景领导不出事,检察院纪委都拿他没办法。要是出了事,就算再清廉,也会被人鸡蛋里面挑骨头。可是李穆当然不能这么说,要是徐明光收钱收得多,对徐明光自己是好事,对于李穆可就不是那么看了。贪得多了破绽也多,抓不到徐明光把李穆弄进去了怎么办。
“公务员是不可以经商的,最好呢,徐叔叔有没有什么信得过的亲戚,我来建一个公司,邀请他入股。然后工程做完了以后,通过各种手段给他分红发工资什么的。”李穆说。这是最经常使用的手段了。公务员的收入都有数,除了工资奖金分红这些正规收入能够达到的数字以外,不论赚了几千万几亿,都不能放在自己的名下。买了车买了楼,都得找个人依附,绝对不能写自己的名字。要是一定要放,很容易被人查出来。比如那些在自己家里面放几百万现金的,还有买几十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都因为智商太低被拿下了。
“我现在连老婆儿子都信不过,哪里有什么信得过的亲戚!”徐明光说,“不过我有第二身份,身份证履历护照什么的都一应俱全,是一个西南出身的小学教师,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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