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3 / 6)

加入书签

丁诗晨划开界限,就决定在她面前恶化自己的形象,让她对自己彻底死心,于是说话也就没什么顾忌了,把平日里闷骚的那一面给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

事实上,范飞在龙凤餐馆里混了几年,也确实是根老油条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是他的拿手本领之一,他可以一本正经得像一个好学生,也随时可以痞气十足得像一个混混。如果丁诗晨见识过痞气十足时的范飞,恐怕会惊讶得目瞪口呆。

说到底,范飞其实是介于坏孩子和好孩子之间,他有着两面性格,甚至可以说有一点双重人格。

或许就和那只叫做红尘的小仓鼠一样,他也是一个有些复杂的特殊生物。

“我家的出入卡刚好还多了一张,借给你几天吧,用完了还我。”

许静显然比丁诗晨更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当丁诗晨还在发呆时,许静已经强忍着踹范飞一脚的冲动,从书包里翻出了一张出入卡,扔给了他。

这让范飞对许静刮目相看。

…………

范飞拿着手机,边走边看,然后忽然停下了步子。

“怎么了?”丁诗晨和许静都跟着停了下来,扭头望着他。

细心的许静还发现,范飞的手机是略竖着的,而且屏幕也没点亮,黑乎乎的一片,也不知道他在看什么。

“没什么。”许静刚看了那手机一眼,范飞就说了一句,然后忽然又往前走了起来,等丁诗晨她们莫名其妙地跟上去时,他忽然再次停了下来。

“你又抽什么风?”许静疑惑地问道。

“我忽然想到了抓那只老鼠的一个办法,等等,你们别吵我,让我仔细想想。”

范飞说完这句话,就把手机塞进裤袋,然后闭目沉思起来。

许静和丁诗晨相视苦笑了一下,只得停下步子,无聊地四处张望着。丁诗晨偶然往身后一看,顿时眼睛一亮,对着五十米开外的一个青年招了招手。

这个青年的个头在一米八左右,年龄约二十出头,留着个小平头,鼻子比较大,他戴着一幅宽边墨镜,嘴里斜叼着一根烟,双手插在裤袋里,悠然地在马路上闲逛着,看起来有点像个混混。

见丁诗晨招手,那青年犹豫了一下,便慢慢地走了过来。等到丁诗晨再次招手时,他索性快步跑了过来。

他穿着一双牛筋底皮鞋,脚步很轻,几乎让人听不到,而且他跑得很快,就像一阵风似的,转眼间就跑到了丁诗晨的身后。

就在这时,范飞的双眼忽然睁开,眼中精光一现,然后霍然转身,一个侧踢蹬向那青年的右小腿,踢得又快又准。

那墨镜青年反应极快,虽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