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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桌后的金发青年的注意。

摆在面前的书页摊平,角落被微风吹得有些卷曲,右手轻轻托着头的塔希尔本来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外界的传言并非虚假,他今日的确有些疲惫,早早地回来之后,即使坐下休息了一会儿,也还是打不起精神。

书没能看进去。

要写的东西也只写到一半。

从清晨太阳升起开始,到太阳从尼罗河西岸落下,金发的大祭司始终有些心神不定。

具体原因,似乎并不在能够看到未来的双眼可以窥探的范围之内。

他对着窗外涂抹成漆黑的天色渐渐出神,直至意识模糊,又在不知什么时刻被细碎的动静惊醒……

“……”

“拉美西斯?”

在精神还未完全恢复,意识也还朦胧着的情况下,塔希尔睁开双眼,便不禁脱口而出叫出了这个名字。

也不是未卜先知,而是单纯地,在这些年内形成了条件反射的习惯。

去年的时候,拉美西斯得到了一只鹰。

那只鹰最早出现在喜欢在挚友面前炫耀的王子的口中,是作为战利品的一个存在。

王子领着军队亲身上阵,不仅击溃了敌人,杀死了敌方将领,还顺带着收获了几大车战利品,这只威风凛凛的战鹰就是其中之一。

拉美西斯早就想要一只鹰了,故此跟父王说了一声,就将它留在了自己身边。

不需要驯服,这只鹰生来就很通人性,一来就对王子言听计从。

就算王子压根不让它再上战场,只是当做跑腿工具每天带着信辛辛苦苦飞来飞去,它也完全顺从指令。

“嗯,只凭这一点,就有资格作为我的爱宠了。”

拉美西斯很满意,因为抓它过来的主要目的就是这个。

当时的他兴冲冲地跑来神庙,兴冲冲地跟塔希尔大说特说,仿佛生怕说得不够仔细就引不起听众兴趣似的,将自己上战场的全过程描述得活灵活现精彩绝伦。

说到最后,拉美西斯自己都觉得自己真是够厉害的了,但偏头一看,本应该有所反应的人反而回应平淡。

可能是因为,塔希尔做久了大祭司,身上那点属于“人”的生气越发见得稀少,能远远观望到的似乎只有神性……不对,应该是他想太多了。

拉美西斯不相信这是塔希尔的问题,也觉得自己更不可能有问题。

那么,问题肯定就出在“时间”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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