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不一样的她(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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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公寓的沈慕清把自己关洗手间,机械地不停刷牙,直到牙龈疼痛出血才停止,她用冷水抹了把脸,看着镜中的自己。

成熟、明艳,虽说她这张浸染了岁月的脸上清纯少了几分,多了几分熟女的韵味,但也不至于让人误会成个狐媚子。

只是,她和戈墨发生关系的每一次,都有酒精辅助。戈墨,恐怕是从一开始就把她当成一个酒后乱性随便的女人,呼之则来挥之即去。

不过,他怎么看她,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沈慕清对着镜子自嘲地笑了一下,走出卫生间。

电话合适地响起,让她停止纷飞的思绪。徐思曼那热情的要命的问候,让她招架不来。

徐斯曼说圣诞节店里会搞活动,她肯定会忙飞起来,店里缺个主持大局的人,万一有问题还能出面处理一下。让她务必空出时间,要去帮帮忙。

刚好王宗南圣诞节要值班,本来定好的约会泡汤,沈慕清也没有其他重要的事,就答应了下来。

从徐斯曼开酒吧开始,她就偶尔在酒吧帮忙,耳濡目染地学会了调酒。在酒吧帮忙什么的对于她来说,简直得心应手,小事一桩。

她不知道为什么徐思曼还要特意给她打个电话,明明平时都是一个微信搞定。

直到圣诞节当天,徐思曼提着一条裙子来到她家门口的时候,她才知道为什么徐思曼会如此特意的给她打电话了。

那是一条黑色紧身吊带裙,丝绸材质,布料精简得很。

这不符合沈慕清平时的着装风格,她偶尔也会穿些小性感的衣服,但是在酒吧那个场合,她一向以保守为第一守则。

酒吧鱼龙混杂,穿得越朴素越安全。

沈慕清看着徐思曼摊开在床上的裙子,无奈地瞪着徐思曼说:“小徐同志,这个衣服我能穿着去酒吧吗?你要好好想想,我可是一个孩子的妈妈了,这样的衣服不合适…”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徐思曼现在估计已经被射成筛子,死了无数次了。

徐思曼把摊在床上的裙子拿起来,在沈慕清身上比了比,笑的一脸谄媚:“亲爱的,你看你身材那么好,不趁着年轻多显摆显摆,老了会后悔的哦。”

“显摆也不至于要去酒吧显摆呀。我这样会教坏果子的。果子现在正是审美形成期,模仿能力极强!”沈慕清白了徐思曼一眼,一把扯下徐思曼手中的衣服,扔回袋子里,然后呈大字型躺床上。

徐思曼不依不挠,开始解自己的大衣外套。“慕清,你看!这是我精心挑选的圣诞主题的着装,你跟我是闺蜜款。你不能拒绝!而且,你别忘了,电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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