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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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如,却总在无意间戳中你的软肋,搅得满池心水无妄波澜,久久难以平静。这样的女人,若不是道行高深,便是天生神

女,若为男子,轻易就能骗去纯洁少女的痴情爱恋,惹下数不清的□。

只是黎非烟仍然很清楚,温沫菀毕竟是与她无甚瓜葛的陌生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们还是世俗意义上不共戴天的阶级敌人——原配和小三儿。

所以这种比好感更胜一筹的感觉的确不可思议,黎非烟搭上温沫菀伸过来的手,刚转了个身,街边一辆摩托车呼啸而至,车手翻身抓住黎非烟的包,只一猛拽就扬长而去,黎非烟还没反应过来,那摩托车早就闪着尾灯没了踪影。

“抢人啦,强盗抢人啦。”一个小摊贩惊慌失措,他的摊子被摩托车连带着掀翻,他冲出去追了几百米。

在闹市居然当街被贼抢?今天到底是有多悲催?!

黎非烟着急起来:“钥匙手机都在包里……”

温沫菀示意她冷静,拿出手机拨了个号,说了几句,这才返回黎非烟身边说:“交警队有我认识的熟人,我已经拜托他帮忙尽力帮你追回来。”

算来包里就有两千块钱,一个手机,一串钥匙,还有化妆用品若干,黎非烟倒不心疼东西,只是没了钥匙,没了卡,今晚上哪儿住?黎非烟能想得起来的就是苏旖旎:“在南市街有一位朋友……”

温沫菀点点头,说:“上车吧,我送你去。”

黎非烟坐上副驾,看见车窗前有一尊水晶心,里面镶着温沫菀和叶南诚的照片,黎非烟说:“叶总和你很般配,郎才女貌,真是让人羡慕的一对。”这是实话,叶南诚和温沫菀站在一起就给人金童玉女的印象,至少从外型上来看是很搭的。

“谢谢,你也很漂亮。”温沫菀笑笑,看着车窗前方,一溜小风儿吹进来,她额前碎发轻扬,露出了珍珠一般光洁白净的额头,小巧精致的耳坠微微颤动,一下一下碰触着脖颈,软滑又优美。

黎非烟觉得温沫菀真的是个百里挑一的美人,不,是万里挑一。

作者有话要说:温姐姐吃定小黎了,小黎妖孽归妖孽,道行嘛,hiahiahia~~~~~

☆、第10章

黎非烟来到办公室的时候,隔着玻璃门就看到桌上放着一个精巧的礼物盒,她嘴角一勾,知道是叶南诚的礼物到了。

拆开小盒子,果然是之前说好的红宝石坠链,红宝石妖娆艳丽,一般人都压不住这种贵气美,平添暴发户气质,不过翠红妖艳的颜色衬黎非烟却刚刚好,多一分嫌俗气,少一分嫌清拙,白皙如天鹅的脖颈有了这抹红色点缀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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