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〇二七章 【少女失踪案】(3 / 4)
床底、柜子、花园草地以及水井等地,许毓虽然气恼,却也无法阻止。
许毓首先把大家带到了后院书房,一个名叫昭的书童端茶送上来,却在跨过门槛的时候被绊了一下,将几只茶碗连同盘子一起砸得粉碎。
昭吓得呆了,洒了满地的茶水正好似往火上浇的油,许毓大怒,一跃而起,来到昭面前一巴掌打了下去,同时怒吼道:“狗杀材,你作死啊!”
那书童给打翻在地,整个人都被打懵了,许毓还要追打,闵大人喝道:“行了,茶也不必喝了,案子要紧,把你的账册拿上来吧。”
许毓气呼呼地转过身,从袖子里拿出一册账目,递给了闵县令,道:“大人,婢女云在五日之前便已结了工钱离去,这是拙荆每日记的账本,请大人过目。”
闵大人只看了一眼便递给了严捕头,严捕头不识几个大字,便又把账本交给了段飞。
段飞很快找到了相关条目,上边写着某月某日婢女云领了上月工钱两百文,然后便辞工而去云云。
“如何?我她已经走了吧。”许毓扬声道,还得意地偏头向段飞看来。
条目上按了个指印,看来不像假的,但是段飞还是翻动账目找到上个月云领工钱的条目仔细对比了一下。
经过放大镜的比对,指印应该是同一个人的,但是数目却相差较大,上月云领了五百文钱,这个月却才领了两百文,这是为什么呢?
对这个疑问,许毓理直气壮地回答道:“她这个月发神经,打坏了不少家什,那三百文自然是抵数被扣掉了,不信你们可以问其他婢女家人。”
段飞翻着账本,又道:“我还是有些奇怪,许大人,我看从前的记录中也有打坏东西扣钱的,写得很是详细,比如这一条,元月二十三日,丫鬟菊打碎细瓷花瓶一只,扣月例五十文,为何这个月云领钱的记录中却没有写上呢?”
许毓傲然道:“她都辞工了,还记那么多干嘛?反正她按了手印,就明我没亏了她的。”
“这可难,她一个弱女子,被人强行按下手印也不稀罕……”段飞的话还没完就被许毓气呼呼地打断了,他吼了一声道:“够了!……闵大人,段飞他毫无证据却总是拿话来构陷于我,请大人明察!”
闵大人还没话,段飞已反驳道:“谁我没证据了?大人请看,这是两个月前另一个仆人辞工而去的记录,再看看云这个月的记录,大人可发现有何不同了么?”
闵大人眯着眼睛看了好一阵,倒是严捕头先看出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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