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四章火焰(4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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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靥,喜欢她丝绸般乌黑柔顺的发......她的善良,她的任性,她的快乐让他在那个灰色地带里没有窒息。

他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词语来形容她,只觉得有太多太多的言语无法表达。因为她的一个随意,都能把他带离灰色,给他快乐。

她说她太胖,太懒,要好好修炼。

可她知道吗?

棉花糖是孩子最大的幸福,抱着她总会让他有种抱着幸福的感觉。她的目光比星光更闪亮,她的笑容总是容易让人忘记不开心的事情,忘记那些血腥的阴暗的东西。

日子总是在不经意间就过去了。

犹记得最开始的时候,她和好友坐在乱石堆里谈天。没有想象中的忸怩,她潇洒的举止让他误以为她是行走在风雨飘摇年代里的女修行者。没想到后来,她还真的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女修行者,也没想到,他在杀手堂里,居然接到了她的追杀令。

那天他拿着追杀令一脸的感慨,这个姑娘,原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已经成长得如此厉害了。

小时候的事情,总是会变的。

还记得那时候他很好奇,那个叫慕瑾的姑娘会是一个怎样的人。心动变成行动,他小心翼翼地执行蓄谋已久的计划。天知道那时候他有多紧张,有多怕她讨厌他。

和她相处久了,他有种上当受骗了的感觉。她是典型的外冷内热。可惜就算他事后大呼上当,也没人会受理的。

他叫她狐狸,不是因为她坏,而是因为她在做人处世方面看着太聪明了,实际上傻得可以。她知道这纯粹是赞美,所以从不生气。她是一个敏感的好孩子,偶尔竖起的尖刺只是为了不受伤害。

其实冷美人也没有看上去的那么冷的。

那时候他们都还是没有灵力的小孩子,一群才刚刚会走路没几年的小崽子。

她虽然总是一副距人千里之外的样子,他也是不怕的。不受理智控制的,他一有情绪波动就本能地骚扰她。还记得那天,他挂在她身上撒娇时,看到她满脸无奈的表情,才发现原来的她是连头发都不会让他碰的。

后来,他总是“小狐狸精、小狐狸精”地唤她。因为他发现她的美貌和传说中的美人有得一拼,妩媚中又清纯无比。

记得一次夫子讲义,他说他饿了。

她又好气又好笑地说,告诉她干嘛?她又不是他娘。如今回忆起来,那时好象真有要她找东西给他吃的意思。他老是赖在她身上蹭她的脸,然后以小人得志的姿态向她哭诉:慕瑾,你这么坏,以后一定是没有人要的,你做我的媳妇好不好?

好气,这个小狐狸最后回答他的是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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