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七章 两脚羊和饶把火(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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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熟食”,不但吃,还吃的心安理得毫不脸红。

隋末的乱世魔王朱粲说过,“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隋朝末年天下大乱,当时襄阳荆州一带发生大灾,白米的价格甚至涨价到了万贯一斛!

旧时用绳索穿钱,每一千文为一贯。一贯就是一个很大的计价单位,万贯家财就是这么来的,买一斛米要万贯啊,怎么着也相当于现在万把块钱吧!

还别说,就你有万贯之钱,也未必能买到大米。百姓的生活苦不堪言,能吃的都吃了,甚至易子相食,只为了活下去。

朱粲乘乱起兵,军粮无法凑够,就经常去抓民间的幼儿来,用大锅蒸熟了吃肉。

这家伙恬不知耻的跟兵士们说,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没有超过人肉的了!只要咱们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

他下令让部下四处抓捕妇女儿童,只要不是壮劳力,都抓来杀了,大锅蒸熟,分配给士兵们当做军粮享用。

每每攻下一座城池,朱粲这个魔头,就会传令将弱小的男女孩童分配给各部当做军粮,杀来吃肉。

还有五代时期,有个叫赵思绾的家伙,跟这个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的时候,城中早已经没有粮食了,这丫就杀妇女儿童作为军粮,按照一定的配给分给军队个人!

不光是为了杀人做军粮,每当犒军之时,这家伙必定命令部下杀上几百人来享用。

听说这丫最爱吃人的肝脏,而且吃的十分残忍。

他命人将活人绑在木柱子上,活生生的捅刀子进去,将那人肚子剖开,直接剜出肝脏,当着还没断气的活人的面儿,叫厨子将那副活生生血粼粼还带着体温热气儿的肝脏切了,炒熟下酒。

等活人的肝脏吃完,人还没死,在柱子上兀自惨叫不已。

据记载,这个大魔头从作乱开始到战败而亡,一共吃掉了活人肝脏共计六十六副!

北宋靖康元年,金兵南侵战乱四起。

一旦战乱,粮食肯定是最要紧的事情。官兵们找不到军粮吃,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渍起来,然后晒成肉干,当做军粮。

登州人范温阻止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道临安,一路上都是依靠这种“粮食”充饥,一直到进城后还在吃这种方便携带的“人肉干”。

他们白这些人肉干叫做“两脚羊”,其中又老又瘦的男人肉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这种老男人的肉太老,要多加把火才行;年轻的妇女的肉,叫做“不羡羊”,意思是年轻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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