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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希望身边山清水秀、人与大自然更和谐?

只是——

“那要怎么帮他们?”

谭玉想了想,咬牙:“我努力一点,多挣点钱,买粮食。”

好在,现代的粮食倒也不贵。

尤其,这时代的人能有口吃的就不错了,也不挑口粮质量的好坏。所以,完全可以买最便宜的米。

谭玉有千万年的写文经验,现在写文早已能信手拈来,写起来快、质量也好,挣的钱其实也是很多的。

虽然,因为有快穿系统在中间赚差价,钱的购买力少了很多,但如果纯买米买面,努力一点,还是可以养活附近村庄的人的……吧?

唔,不是“吧?”,是“一定”!

谭玉握拳:“放心,交给我,我一定可以的!”

其后,她开始了更勤奋的码字之旅。

不断码字、不断赚钱、然后不断买粮食,成了谭玉的日常。

萧凌,则负责帮忙把粮食运送到各人家里。

这就跟古代侠士劫富济贫差不多,只不过,她们没“劫富”,光“济贫”了——只把那些粮食全扔给人家里。

明明做好事,却在偷偷摸摸。

谭玉和萧凌觉得还蛮刺激的。

尤其是萧凌,更是从未有过这样的经验,兴奋得很。

谭玉笑眯眯,问萧凌:“开不开心?”

萧凌莞尔一笑:“开心。”

当然开心。

以前每天奔忙搏命,也不过是为了一日三餐的果腹。

现在,虽然也是各种奔忙,甚至还是偷偷摸摸的,但是,却是为救人,做好事啊。

这种莫名的成就感,让她踏实且安心。

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开心。

看她开心,谭玉也开心。

做这种事,谭玉本就充实开心,现在见萧凌开心,就更开心了。

开心加倍,说不出的舒心惬意。

就这么着,两人充充实实、忙忙碌碌,一路帮着众人,竟将饥荒那三年撑了过来。

而相应地,谭玉挣的钱也越来越多。

等饥荒过去,两人也就不用再忙活了。

毕竟,这些人虽救过萧凌,也都是人命,所以在生死之时可以救一救,但也不都是什么好人,不值得一直帮。

所以,谭玉和萧凌便丢了众人,重新开始惬意的二人世界了。

那刘姨之后确实也没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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