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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可萧凌和谭玉这里,却还有腌肉。
说明这两个小女孩有本事啊。
刚才自己冷不丁那一扑,按理对方不会有防备呀。但偏偏,谭玉愣是给机灵灵避开了。那手脚灵活的……
看来,真打起来,自己还真不是个儿。
想想也是啊。
如果谭玉没点本事,怎么能从家里逃出来还活得好好的?
如果萧凌没点本事,怎么能一个人住在这里还能把自己养活得好好的。
关于萧凌,向来是这左右村里的禁忌。
没人知道她是哪来的,也没人知道她是什么成分,就是有一天晕倒在村口的,被路过的人看到,便上报。
偏偏,那时候萧凌还很小,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其他都不记得了。
村里干部们既不能不抚养她,又找不到合适的人家抚养她。
——毕竟,这时节,谁都不易。能养活自家的孩子就算不错了,谁会去养一个非亲非故的孩子?
这时代的人可都是很能生的,谁都不缺亲生的孩子。谁又会想捡孩子呢?
所以,萧凌作为一个任务,楞是分配不下去了。
最后,村里干部们没办法,一合计,只能硬性轮流摊派。
也就是一家养一天。
原以为,就这样吃着百家饭,能把萧凌给养大。
谁知,大家都机灵着呢,一旦萧凌分到自己家,就吃比水还稀的稀饭,其他一应没有。
对于家人来说,一天不吃也饿不死。
可对萧凌来说,却是天天喝稀水了。
刚开始,有个别人家老实的,还没想过味儿来,按平时正常做饭,结果饿了几天的萧凌,去他们家就吃得特别多。
这家人自然觉得亏了。
一打听,才知道别人家都只给萧凌喝稀水。
便也跟着学“精”了。
于是,整个村里,都很“聪明”地学会了:只要萧凌轮到自己家,就煮稀饭。是那种稀得比水还稀的稀饭。
跟喝水,没差别。
萧凌就这样天天喝着水。
小小的女娃儿,饿得受不了了,就去找吃的,逮着什么能吃的,就抓进嘴里吃。
然后,就被逮了。
大家说萧凌手脚不干净,偷东西。
萧凌就这样,成了一个人品不好的人。
对于人品不好的人,原本是要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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