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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可萧凌和谭玉这里,却还有腌肉。

说明这两个小女孩有本事啊。

刚才自己冷不丁那一扑,按理对方不会有防备呀。但偏偏,谭玉愣是给机灵灵避开了。那手脚灵活的……

看来,真打起来,自己还真不是个儿。

想想也是啊。

如果谭玉没点本事,怎么能从家里逃出来还活得好好的?

如果萧凌没点本事,怎么能一个人住在这里还能把自己养活得好好的。

关于萧凌,向来是这左右村里的禁忌。

没人知道她是哪来的,也没人知道她是什么成分,就是有一天晕倒在村口的,被路过的人看到,便上报。

偏偏,那时候萧凌还很小,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其他都不记得了。

村里干部们既不能不抚养她,又找不到合适的人家抚养她。

——毕竟,这时节,谁都不易。能养活自家的孩子就算不错了,谁会去养一个非亲非故的孩子?

这时代的人可都是很能生的,谁都不缺亲生的孩子。谁又会想捡孩子呢?

所以,萧凌作为一个任务,楞是分配不下去了。

最后,村里干部们没办法,一合计,只能硬性轮流摊派。

也就是一家养一天。

原以为,就这样吃着百家饭,能把萧凌给养大。

谁知,大家都机灵着呢,一旦萧凌分到自己家,就吃比水还稀的稀饭,其他一应没有。

对于家人来说,一天不吃也饿不死。

可对萧凌来说,却是天天喝稀水了。

刚开始,有个别人家老实的,还没想过味儿来,按平时正常做饭,结果饿了几天的萧凌,去他们家就吃得特别多。

这家人自然觉得亏了。

一打听,才知道别人家都只给萧凌喝稀水。

便也跟着学“精”了。

于是,整个村里,都很“聪明”地学会了:只要萧凌轮到自己家,就煮稀饭。是那种稀得比水还稀的稀饭。

跟喝水,没差别。

萧凌就这样天天喝着水。

小小的女娃儿,饿得受不了了,就去找吃的,逮着什么能吃的,就抓进嘴里吃。

然后,就被逮了。

大家说萧凌手脚不干净,偷东西。

萧凌就这样,成了一个人品不好的人。

对于人品不好的人,原本是要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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