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文采斐然(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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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但是如今却是大街小巷人人皆知的文章。”

“如此看来还是有可取之处。”风岚说道。

“这篇文章如何不做评价,倒是你的那篇文章准备的如何了?”

“已经准备好了。笔名就叫——守护者吧。”守护到黎明的到来。

这篇文章是风岚特意针对那些流浪儿写的文章,风岚希望借此聚集一批人,募集一部分资金建立一所孤儿院。

让这些孩子不再无家可归。

风岚至今还记得那日从监狱里出来时发生的事。

两只狗趴在地面上争夺着什么东西,一只狗黑黝黝看不清面目,只能看到整个身子趴在地上,脑袋微动。

直到面店老板的一句话惊醒了风岚。

“你这个小乞丐!谁叫你和我家狗抢食的,滚一边去!”一脚踹开了那个孩子。

这时风岚才知道,这个如同狗一般的...是个孩子。

那是一个看起来不足十岁的孩子,却如同狗一般趴在地上,只为和一只狗抢夺面店老板不要的一碗面汤。

瘦弱的胳膊黝黑细小几乎看不出那是条胳膊,风岚还以为那只是个黑黝黝的狗腿。皮肤干瘪,衣衫褴褛。

如同狗一般,却又不如一条狗。

风岚知道是一回事,亲眼看到却又是另一回事。那种震撼心灵的无奈痛恨,直抵心脏最深处,无法磨灭。

风岚对二人说了自己的想法,为此李文和季梁都很支持风岚的举动。

风岚如今没有名气,没有人脉。能依靠的除了才华就是二人了。将一切有用的资源发挥到极致,是风岚一贯作风,从不例外。

《我何时才能不再流浪?》发表了。作者守护者。

风岚以一名流浪儿的口吻讲述这个故事,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所见所闻全都一一写了下来。

一月一日,星期二,天气有太阳

这是我开始流浪的第一天,我的妈妈让我在火车站这里等她。可是等啊等,我的妈妈一直没有来。一天一夜过去了,我饿了,不得不离开找吃的。

怕妈妈找不到我,我就捡了那些人不要的东西吃,一直没有离开火车站。我是不是很乖?妈妈知道了一定很开心。

可是有一天那些路过的大人说妈妈再也不会回来了,可是我不相信!我相信妈妈一定会来找我的,妈妈不会骗我的。

一月五日,星期六,天气没有太阳

天气越来越冷了,我的衣服都被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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