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只舔狗去买菜(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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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妈没出息,四肢不勤就是脸好,年纪轻轻就找了个老头子,有了他就以为万事大吉。可是老头子把他们丢在镇上,除了定时打点钱,根本不管他这个儿子。

他妈大半辈子都在努力把老头子栓住,儿子就是她的筹码,世界上最爱的就是她自己。为了栓住他爹,包袱款款的去投奔,在大城市里享受生活,就把他丢在镇里,找了个她家的远房亲戚当保姆,说走就走了。

郑匀从小就知道,他是个没爹教没娘养的。他妈只要他饿不死,能活着分老头子的遗产,除此以外都是不会管的。

他妈给请的保姆老太太最开始还好好干活,时间久了就知道中饱私囊了,吃饭都是糊弄人。每天就给他弄大米饭配咸菜,炒一次菜就能吃上一礼拜,变质长毛都不带扔的,郑匀那时候岁数太小,衣食住行都是保姆和他妈单线联系,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最后还不是只有吃。

一直吃到他小小年纪胃溃疡大出血,送到医院去抢救,保姆的光辉事迹才曝了光。他妈才知道,他的儿子竟然这么两三年都吃大米饭泡水,没死也是他命大。

他当时才二年级,八岁,半条命没了躺在病床上,就听到他妈气急败坏的说自己没长眼找了个白眼狼,影响了她的马尔代夫度假旅行。

那时候的郑匀不晓得什么叫马尔代夫,他只知道他爹不是个玩意儿,他妈也不是个东西。他就跟那些福利院的小孩一样,是个孤儿。孤儿搞不好还能有好人家领养了去,他就注定了一辈子没人爱。

后来他妈直接把钱打给他,可是那趣÷阁钱也少得可怜,他连学校的食堂都吃不起荤的。最后他干脆就学着自己做。那个年代没什么美食视频能学,他就去书店买了本菜谱,半大小子踩着板凳最开始摸索。

他没几个钱,就要去捡人家不要的,从烂菜叶子里挑能吃的,家里的电费有时候供不上了,他就得烧柴烧炭。

所以他讨厌买菜,讨厌择菜,讨厌乌烟瘴气的油烟。

他就没想通过,他有爹有妈怎么就跟个流浪儿一样。

好在他爹死得恰到好处,他十八岁刚刚拿着助学金念了大学,就被律师带着的金山银山给吓了一跳。

老头子一辈子浪荡,从不结婚,可有钱是真的有钱,就给他的这一份,都足够他用到下下辈子。

他妈这才歇了套牢男人的心,想来攀儿子的富贵,也不知道是不是命不好,度假的贵妇还没来得及回国,就被一个浪头打进海里,再也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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