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9 章(3 / 4)
图案面料的上层绅士看来就是小流氓。
反正年轻军官也就是浪荡子的形象,她腰上还挂着佩剑,单独行动一般也没什么人招惹。刚才如果不是她身后几位礼服挺括,衬衣小立领浆洗的雪白笔挺,几乎可以当做切面刀使用,一看就是有钱肥羊,否则刚才那群人也不会冒绞刑的风险,在抢劫和乞讨间反复横跳。
“我们都是成年人,怎么会有问题?倒是你,曼陀罗,可别路上遇上了歹徒。”马钱子一边固执地说着,一边从手提箱里取出手|枪,别在腰上,似乎对自己刚刚毫无建树有些没面子。
伊薇特暗笑马钱子破碎的自尊心,在确认他们坐上马车后转身向地图上“艺术家”标注的地址走去。她零钱袋没了,但下车时捏了半镑的钱币在手心里,准备给他们叫马车的,现在懒得去银行用纸钞换零钱,索性就自己留下了。
反正艺术家所在的街区离火车站也不太远,就这样走着过去似乎也不错。
伯明翰下水道建设没有伦敦完善,街头垃圾也较多,步行的时候,时常有受惊的老鼠嗖地顺着墙根溜走,但自从老鼠岛回来后,她对这种毛茸茸的小动物已经麻木了。好在除了老鼠外,路边也时不时神出鬼没地出现一些猫咪,实在让她心痒,于是忍不住用几个便士买了几串小贩兜售的宠物食品——其实也就是屠宰剩下的边角料,然后喂给一些不怎么怕人的小萌物。
看着小猫咪呼哧呼哧地咬着肉碎,伊薇特再一次抬起头,又看到了远处一只油光水亮的大狗,在向自己摇着尾巴。
这狗好像跟了自己一路了吧?原本以为它想抢猫粮,伊薇特试探性扔了一块肉过去,可这只狗却没看一眼。
有些可疑……
这时的欧洲人民其实吃狗肉的,而且狗油还是一味常用的偏方药物。如此健康肥壮的狗,没被人偷去吃掉实属小概率事件,是因为有人饲养的吗?
现在她肉块喂完了,狗也还是没有离去的迹象,只是不紧不慢地隔着半条街跟着她,被看到就摇两下尾巴。
伊薇特几下转进一个偏僻的巷子,拔出手|枪,对准一无所知跟过来的狗,作势要扣动扳机。
以前和蓝道尔追查变异的底层狼人的时候,吸血鬼小哥说过,有的狼人平时会保持动物形态,装作狗在城市里游荡,但和普通的狗还是有区别,比较好区分的是尾巴。由于狗已经长时间被人驯化,它们知道并且习惯竖起尾巴向主人传递信息,狼就没有这个意识,它们尾巴是垂在身后的,就算装作狗摇两下,也老是忘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