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自然选择:即适者生存 (3)(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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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轻易地从肉色三叶草中吸取花蜜,但除了土蜂外其他蜜蜂都对普通红三叶草无从下手;所以尽管整个田野都布满了红三叶草,蜜蜂也无法得到这珍贵的花蜜。

只有在秋季才能看到有许多蜜蜂通过土蜂在花管基部所咬破的小孔吸食花蜜,这说明蜜蜂是非常喜欢这种花蜜的。虽然蜜蜂能否吸食这两种三叶草的花蜜,取决于二者花冠长度的差异,然而其程度却极其细微;因为有人告诉我,在红三叶草被收割之后,就有许多蜜蜂造访略小些的第二茬的花。不知道这种说法准确与否,发表的一种记载是否可靠--听说来自意大利的蜜蜂(普遍认为这仅仅是普通蜜蜂种的一个变种,可以彼此自由交配),可以进入泌蜜处吸取红叶草中的花蜜,因此那些吻略长,即吻的构造稍有差异的蜜蜂在覆盖红三叶草的地区会略有优势。另一方面,只有蜂的造访才能使这种三叶草受精,倘若某一地区的土蜂有所减少,那蜜蜂就可以吸食花茎较短或花茎分裂较大的植物,使这类植物得到较大的利益。这样,我就能明白,花和蜂是如何通过连续保存具有互利的细微构造偏差的所有个体,而逐渐发生变异,并取得相互之间最完善的适应的。

用以上想象的事例来解释自然选择的学说,必定遭到他人的反对,这和以前莱尔珍贵的关于“可用地球近代的变迁来解说地质学”的见解所遭受的反对是相同的;不过很少有人会说“运用现在依然存在的各种作用,解释内陆的长形崖壁的形成或深谷的凿成”是琐碎或不重要的。保存并积累每一个有利于生物的细微的遗传变异就是自然选择的唯一作用;就如近代地质学几乎否定了通过一次洪水就能把大山谷凿成的观点一样,自然选择也将否定不断创造新生物的观念、或生物的构造可发生任何重大或突然的变异的观念。

论个体的杂交

首先要讲一些题外话。很明显地,但凡雌雄异体的动植物生育,其两个个体(不包括奇特而且不太了解的单性生殖),都必须交配;然而这并不适用于雌雄同体的情况。但是有理由认为,任何雌雄同体的两个个体为了繁殖它们的种类,都会偶然地接合,这种接合也可能是种习惯性表现。斯普伦格尔、奈特及科尔路特很久以前就模糊地提出了这种观点。这种观点的重要性不久就会体现出来;虽然我有充分的材料可讨论但我只准备略谈一下。所有脊椎动物,昆虫及其他某些大类的动物,每次必定通过交配达到生育。近代的研究已经更正了之前判定为雌雄同体的数目,但是即便真的雌雄同体生物,其中大多数也必须交配;也就是说,两个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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